首页 >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
中期评估反映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2014-12-25   来源:   作者:

  在23日举行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总结会议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名照表示,201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两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本期行动计划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人权是指个人或群体因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谓的天赋人权。从某种意义讲,追求更高质量和水平的做人权利,既是个体、社会、国家和整个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也是促进发展实现进步的终极目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是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之后,我国第二次次制定人权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在数年内,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在中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实施到今年正好过半,进行中期评估有助于找到差距,从而进一步增添措施以便于全面完成任务。而从评估的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量化指标已完成一半甚至更高,出色的成绩标志着人权事业已达到新的高度,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全民自信,从而迸发出更加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人权事业的成功取得与国家的发展一脉相承,这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路线的充分肯定和直接证明。我国人权事业取得成功的法宝,就在于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路线,坚持了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之路。其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确立了人权事业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二是在中国梦的路线指引下,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之路,三是加强了与国际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开放化和国际化之路。尤其是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之后,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体现了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早在201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孟复就指出,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无愧于时代的进步,体现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法律保障体系已经形成,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全面、更为充分的人权。近两年来,尤其在十八大以后,在“中国梦”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要执政理念引领下,我国的人权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比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比如随着取消劳动教养和一部分死刑的废除,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更重要的是,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将会成为未来国家发展的主旋律,在更有质量和成色的法治保障下,中国的人权事业将会实现质的飞跃,“天赋权利”必将书写更加辉煌的传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如此看来,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实现中国梦的动力源泉,也是我们致力于发展和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这一点来,实现“中国梦”的复兴之路,就是实现更有质量和保障的权利之路,就是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始终不渝所追求的目标。

  而今迈步从头越。回首过去,我们无比自豪,审视现在,我们信心百倍,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人权事业的中期评估是对辉煌成绩的立此存照,也是凝聚人心不断向前的号角。让每一个人活得更有尊严,更加自由,更加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可期的未来。(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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