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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2022-04-18 09:25:0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显明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懈奋斗, 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人权发展具有鲜明特征。我们要树立正确人权观,把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部中国共产党史,也是一部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不懈奋斗的历史。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我们党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1991年,中国发布第一部人权白皮书。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中国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不断得到充实和保障,中国人权事业得到极大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尊重与保障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水平。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我们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我们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惩处各类违法犯罪,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我们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方案。

  我国人权发展的主要特征

  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阐明了中国人权发展六个方面的主要特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新发展,是我们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如此巨大成就,我们成功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根本在于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坚持平等共享人权,整体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等的全面发展,我国的人权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我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我们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民主和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同时必须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本国发展道路的权利,不能定于一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发展人权事业,不是以西方所提的那个标准为圭臬。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达到了我们确立的目标和水平就是好的,不需要向西方看齐,不需要西方来评判!”中国始终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从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

  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一个国家在推进人权事业过程中,可以进行人权政策的选择。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抓住人权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把人民幸福生活作为最大的人权,把实现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依法保障人权。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一条以法治为准绳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我们党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得到了切实维护和保障。

  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人权治理是全球事务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推动各国人权事业更好发展。”中国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发展道路的多样化,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倡导、努力推动各国共同发展,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增强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自信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新发展,是当代中国人权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重视各类人权的实现和保障。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对人权的保障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每一个环节都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于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人权知识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加强人权智库和人权研究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权专家队伍。

  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我们愿意与其他国家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对话交流,但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一刀切”或双重标准,反对任何国家打着人权幌子干涉中国内政。我们要把握战略主动,着力讲好中国人权故事,运用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作者为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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