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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如何建设法治公安

2019-09-02 08:58:3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邢捷 化国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大职责使命。要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这一系列要求,赋予公安铁军新的法治使命担当。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标志,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大职责使命。为此,公安队伍要满怀激情投入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围绕制约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问题,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打造法治公安,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坚定不移地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
 
  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国家不安全,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宪法旗帜鲜明指出,“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从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到刑法修正案(九)再到反恐怖主义法和国家情报法,近年来我国关于国家政权安全的法律规定也更加完备。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安全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应坚定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曾撰文指出: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进入新时代,必须始终牢记和谐稳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将社会和谐稳定贯穿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之中。社会要和谐稳定,平安具有极端重要性。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公安机关在驶向平安的航程中,应当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力护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现阶段我国社会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公安机关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群众对于公安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很高,要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公安机关应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和群众的真实诉求,始终坚持执法公正的价值取向,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不枉不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时代的法治使命担当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锻造这样一支法治公安铁军,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全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培养全警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法治思维着眼于思想,法治方式着眼于行动。法治思维决定和支配法治方式,具备了法治思维,就会主动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和解决问题。要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让法治成为全警思维和行为习惯。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居于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要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生命线,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确保案件办理能够符合审判要求,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将公安民警的入警培训、执法专业训练、晋升培训及知识更新与发展培训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使培训全面对接实战、全面融入实战,让公安民警理解掌握制定制度规范的初衷和具体要求,知道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解决培训与实战脱节的问题,确保公安民警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执法质量检查,把全警遵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民警办案终身负责制,建立完善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同时要探索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坚决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加大公安执法的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只有通过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充分展示公安执法严格的执法程序、规范的执法行为和公正的执法结果,才能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认同公安执法活动,创造和谐执法的良好氛围,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提升公安执法的公信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邢捷,法学院副教授 化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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