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 成蓓:加快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 - 中国人权网
首页 > 理论研究 > 文章 > 2016年—2020年 >
夏天 成蓓:加快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

2018-05-08 10:04:2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夏天 成蓓
  核心阅读:
 
  在法治中国的整体架构中,国家安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领域,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性工作。
 
  4月17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加强法治保障”作为国家安全工作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重要方面。在法治中国的整体架构中,国家安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领域,国家安全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对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出明确要求,我国的国家安全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国家安全立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国家安全法》制定了“争取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套立足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适应我国所处战略安全环境,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标。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尽管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但是我们可以初步概括出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框架的基本模式,即基本法与单行法并立,以《国家安全法》这一基本法为核心、以重点单行法为支撑、以多领域制度规范来落实、同步发展的立法体系。具体而言,我国国家安全立法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宪法。《宪法》第28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具体到保障国家安全的规定,既有维护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方面的原则规定,也包括公民组织的具体义务,如“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等。二是专门立法。即专门规范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内容涵盖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及国防和军事安全等方面,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和《核安全法》等。其中,《国家安全法》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立规定制,是该领域的最重要的基础性法律。三是相关法律中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条款和内容。如《刑法》中设单章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国防利益罪,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诉讼程序等。
 
  这些法律的颁行和规定填补了我国过去在国家安全领域缺少综合性法律规范的漏洞,确立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成为相关国家安全机构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全社会成员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准则。但同时要看到,我国目前距离实现“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法律体系”这一目标还存在现实差距。
 
  立法要进一步起到弥补空白和积极引导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为了与11种国家安全构成的国家安全体系相适应,从立法上来保障11种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应当在立法机制上建立与国家安全体系相适应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从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这些领域的立法还不平衡,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核安全相对于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领域还存在大量立法空白,有的领域也存在立法位阶偏低,约束力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可将生态安全法、核安全法等部门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列入立法规划,并不断采取措施加以推进,争取早日形成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针对性和有效性兼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执行能力保障措施同步协调。
 
  政策和相关的社会行为规范要及时跟进。国家安全涉及的问题众多,规制事项和社会关系复杂,单单凭借立法是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一举实现维护国家安全的目标的。因此,国家安全法律规范制度建设不仅需要正规的立法,也需要政策和相关的社会行为规范跟进,法治意识、执行能力与效果、相关的各项保障措施要能够保持同步协调。《国家安全法》第1条将“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目的,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为重要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必须要依靠人民。对人民群众而言,维护国家安全,既是法律义务,也事关自身权益,谁都不是“局外人”。这就需要司法执法机关、普法部门等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契机,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危机忧患意识。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城市和农村居民自治机构通过自身的内部章程、行为规则来规范普通民众的行为,主动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增强全体人民的国家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形成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凝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力量。

上一篇:王建:分类管理对民办教育意味着什么
下一篇:王世鹏 高新民: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内涵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