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作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新疆宗教关系状况是影响总目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在新疆宗教事务和宗教工作领域,要积极促进宗教关系的健康和谐,服务于新疆工作总目标。
新疆历来是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地区,原始宗教、萨满教、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等宗教历史上都在新疆流行过。新疆大部分历史时期各种宗教文化和谐共存,有时甚至相互借鉴乃至有融合重构之势,如宋代高昌回鹘王国时期形成了一种以佛教文化为主体的富有特色的佛教—摩尼教—景教—萨满教—祆教合成文化。而就维吾尔族来说,维吾尔族的先民曾经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佛教、祆教、摩尼教和景教等多种宗教,甚至即使在一部分人信仰了伊斯兰教的情况下,也有另一部分人仍然是佛教徒、景教徒,而且那些宗教遗存直到今天仍然以文化的形式存在于维吾尔族文化之中。比如,一些传统的宗教仪式仍在继续,如在某些地区,巴克西(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民间的受萨满教影响的巫师)在群众中依然有一定的影响。
当前,新疆不健康不和谐的宗教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宗教极端主义的威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宗教极端主义开始向新疆渗透。之后,新疆相关民族的生活、习俗和文化有了异常的变化。宗教极端主义强调政教合一,否定政府权威;极力排斥异己,打压与之不同的文化、宗教信仰。二是伊斯兰教领域出现“去民族化”“去地方化”“去中国化”的迹象,否认相关民俗生活中多元文化层面的世俗化和本土化传统生活方式。极端化以及由之衍生出来的暴恐化,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严重影响新疆的长治久安,对普通穆斯林也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新时期,构建新疆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就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引领新疆宗教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增进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政治认同、国家认同、中华文化认同和对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着力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推进不同宗教信仰者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认同;着力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弘扬各宗教爱国的光荣传统;着力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加强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中华民族身份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同时,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动探寻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有效路径,用中华文化浸润新疆伊斯兰教,使新疆伊斯兰教体现出中国风格、中国特色。主动有效出击,做到伊斯兰教与极端主义断源、断代、断根、断联。伊斯兰教界努力发掘自身与时代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思想内容,为信教群众提供适应社会的行为自觉。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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