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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明:如何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2017-09-26 09:28:57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张志明

  确保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核心。乡村社会的发展、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无论乡村社会如何变化,个体权利诉求如何增多,一旦出现大的矛盾或冲突,民众首先还是会诉诸于党和政府,而不是社会主体内部协商或司法解决,这也是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特色。所以,基层党组织一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领导驾驭乡村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克服一些基层党组织权威丧失问题,不能被动应对乡村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对党组织权威的挑战,而应该主动引领和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进程,使乡村自治的发展轨迹不偏离党所预定的轨道,实现党的领导与乡村自治的有机统一。

  构筑党领导下的乡村社会组织网络体系。第一步,率先加强和完善党自身的组织网络体系,依靠党强大的组织体系优势,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覆盖和凝聚,使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主心骨;第二步,通过党的外围组织如工青妇和其他民间组织把乡村社会组织起来,提高农村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和保证群众当家做主的能力;第三步,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发挥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通过发挥市场在乡村治理中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保障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角色职能责任定位清晰、同向发力,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形成中国乡村社会建设的独特优势。

  通过功能的完善和强化提升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社会的影响力。单纯的组织覆盖不代表功能的全覆盖,更不代表影响的全覆盖。为此,近年来中央把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着力点,实现了党的组织性与功能性的统一,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覆盖。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有的地方又出现了忽视政治功能、搞保姆式“过度服务”的问题。这就需要基层党组织在顺应民意与引领民意、服务群众与引导群众之间进行有效平衡,要把党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引导群众需求,才能有效地将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在领导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统筹协调好各方资源。满足群众日益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即使再强调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单靠农村基层党组织一家的努力仍然是不够的,需要基层党组织充分融入乡村社会治理的格局中,统筹协调党、政府、企业、社会以及村民等各方资源,形成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多元共治格局。要有效领导、协调面向基层农村的多种服务,区分基本公共服务与个性化服务,形成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党组织还要“从幕后走向前台”,无论是在群团组织的服务中,还是在政府购买的社会组织的服务中,都要有明确的党组织的标识,让农村群众在接受服务时,感受到党的存在和党的关心,从而巩固和加强党在群众中的地位与影响。

  (张志明 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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