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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须隆:构建“实现共赢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06-21 15:15:25   来源:中国人权网   作者:陈须隆
构建“实现共赢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 陈须隆


 
  我的发言分三个部分。一是从“实然”和“应然”两个角度来申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并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人权命运共同体,我们应该携手构建人人享有人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二是阐释中国从多个层面推动构建“实现共赢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也从多个层面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三是揭示“一带一路”建设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推进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的价值与作用。

  

  中国所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包含了实然和应然双重含义。

  “实然”是指客观事实和趋势,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然”是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整个世界和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不管你愿不愿意,喜欢不喜欢,国家、民族、文明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日益增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愈发成为真实写照。这使世界各国人民愈发成为地球村的村民,并对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愈发认同和珍爱。同时,在气候变化、疫情传播、恐怖主义肆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网络安全威胁、国际金融危机、难民危机等全球性挑战面前,地球村的脆弱性和风险在上升,谁也无法单独应对,人类愈发进入安危与共、命运与共的时代。也就是说,人类的命运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一客观趋势还会继续增强。

  “应然”是指我们针对人类愈发结成一个命运共同体这一客观事实和趋势,本着对人类前途与命运高度负责的态度而应该做出的积极反应。一是要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提高自觉和自制,不做危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事情。二是要采取积极态度与举措,不断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取得进展,确保人类拥有一个持久和平、持续发展、共同繁荣、普享人权的美好未来。

  至于应该如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1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了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了一整套的思路和办法,值得各方重视和落实。

  在这里,我要特别指出的是,维护人权和促进人权的全球治理,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从维护和增进人权的角度来看,我们所要共同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定是人人享有人权的命运共同体。从这个意义上讲,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在构建人权命运共同体,各方将通过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全面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水平,都成为人权赢家,共享人权红利。

  

  
构建“实现共赢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中国对外关系和中国外交具有多方面的指导意义,主要可归结为两大方面。

  一是中国要与各方结成联系紧密、共生共进、共担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在这一过程中,中外双方会结成平等相待、密切互动、全面合作的伙伴关系,深度打造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乃至人权进步共同体。

  二是中国推动各方乃至整个国际社会通过共商共建共享,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将主动承担与自身国力相称的大国责任,及时提供优质公共产品,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进人权等各领域的全球治理。

  就全球人权治理而言,构建“实现共赢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中国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也具有多方面的指导意义。

  中国将致力于构筑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人权治理伙伴关系网络,并使之成为全球人权治理体系革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构建“实现共赢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主张坚持主权平等、和平和解、法治正义、开放包容和人道主义的原则和精神。而这也应是推进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的基本遵循。这就要求各方反对各种形式的强权政治,摒弃唯我独尊心态和公开施压做法,避免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种族歧视。

  中国将携手各方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不断发展和完善,确保其公正、客观、建设性、非选择性地开展工作,同等重视各类人权,推动各方求同存异,凝聚共识,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各方将增加理解,减少对抗,这有助于推进全球人权治理体系的良性变革。各方将更多地依靠充分的对话交流、经验共享和政策协调,加强共商共建,实现共赢共享,使人权在国际社会中得到更多的尊重和保护。

  当下,全球人权治理正面临着“人权困境”严峻挑战。全球近8 亿人每天面临饥饿威胁,叙利亚、阿富汗等战乱地区百姓的生存权难有保障,难民危机、恐怖主义、排外情绪、种族主义、警察过度执法等问题此起彼伏、相互交织。惟有不断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实现可持续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才能克服“人权困境”,从根本上改善全球人权治理状况。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也将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新动力、新路径、新平台和最佳实践。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倡议。3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顺利,成果丰硕,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评价。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在北京成功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习近平主席论坛上强调,“一带一路”建设把沿线各国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致力于合作共赢、共同发展,让各国人民更好共享发展成果,这也是中方倡议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目标。他呼吁各方,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劲动力。这表明,“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探索与实践。

  我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如果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世界该往何处去的正确方向与宏伟蓝图,“一带一路”倡议则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方案。建设“一带一路”不仅带动大区域合作,推动打造中国自身的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亚欧命运共同体,还通过示范效应、外溢效应、辐射效应和联动效应,促进中非命运共同体、中阿命运共同体、中拉命运共同体乃至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中所积累的联通、对接、交融、联动、合作、共治、普惠等成功经验与模式,可以提供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案例,并进而上升到理论高度,用来丰富和完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体系。

  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各方因为志同道合而携手同行,集众智众力,推动合作倡议落地生根,推动合作项目开花结果,扎实、稳妥地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将各国利益、责任和命运串联起来、并联起来,就会使“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取得成功,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成功样板和强大助力。

  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取得若干成果,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有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其中很多成果都关系到人权发展和人权治理,包括:(1)中国政府将加大对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力度,未来3年总体援助规模不少于600亿元人民币;(2)中国政府将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用于发起中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合作倡议。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供10亿美元,共同推动落实一批惠及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向沿线国家提供100个食品、帐篷、活动板房等难民援助项目,设立难民奖学金,为500名青少年难民提供受教育机会,资助100名难民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区域赛事活动。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定期举办,并成立论坛咨询委员会、论坛联络办公室等。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在2019年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我个人期望,有关各方应更加重视并积极开发“一带一路”在改善人权和促进人权全球治理中的价值与作用,推动未来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取得更多更大惠及人权的成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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