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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开林:令人信服的新疆人权事业发展

2017-06-02 14:02:11   来源:光明网   作者:鲜开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的西北部,有一片占陆地国土面积约六分之一的广阔疆域,这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既是古“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历史上曾是欧亚大陆交通和文明交往的通道,特定的多民族聚集和地理区位优势,使新疆历史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多民族并存与融合、多种文化兼容与并蓄的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的包容特色。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维护和保障新疆各民族人民的合法权益。新中国成立,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情系新疆、心系新疆各族人民,举全国之力发展新疆,切实保障新疆各民族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新疆的人权事业不断得到新的发展与进步。
 
  国务院新闻办办公室于6月1日发表了《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全书从八个方面用客观事实精准数据陈述了令人信服的新疆人权事业发展进步。事实胜于雄辩,数字彰显公正。
 
  第一,政治权利得到平等享受。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目前有56个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发展程度高低、宗教信仰差异,新疆各族人民都具有同等地位,依法享有相同权利,履行相同义务,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一是享受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新疆,年满18周岁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享受少数民族平等参政权。2016年,全区少数民族公务员已达91076人,占干部总数的40.24%。其中,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占全区妇女干部总数的66%以上,少数民族参政权得到保证。
 
  第二,公民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新疆坚持尊重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正审判权,促进公民自由表达,公民权利依法得到了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一是生命财产权受到尊重和保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公正审判权得到切实维护。2014年至2016年,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1万余份。2016年,新疆共有律师4569人。三是表达自由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截至2016年年底,新疆网民人数由2002年的44.8万人增加到1296万人,增速位居全国第三;普及率达到54.9%,位居西部第一。
 
  第三,经济权利得到提升与改善。新疆大力发展经济,努力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惠及当地和增进团结上,积极推动发展成果共享,有效保障公民各项经济权利,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一是发展权利得到提升。1978年至2016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由39.07亿元增长至9617.2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由313元增长至40427元,分别增长245.2倍和128.2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19元增加到2846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19元增加到10183元,分别增加了88.2倍和84.6倍。二是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由1980年的57.3%和60%左右,下降到2016年的29.1%和31.7%。二是贫困人口生存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截至2016年年底,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0%,有力保障了贫困人口生存权和发展权。三是工作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与提升。2016年年底,城乡就业人数达到1263.11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
 
  第四,社会权利得到切实提高。通过60多年的不懈努力,新疆各民族人民的公民社会保障权、健康权和受教育权等社会权利的保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一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到2016年,已连续12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提高工伤保险待遇,连续5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二是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积极作用。2009年至2016年,城镇和农村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72元和69元提高到384元和249.5元;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从集中供养3036元/年、分散供养2280元/年,分别提高到6936元/年和4586元/年。三是健康权保障条件显著改善,各民族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口死亡率由1949年的20.82‰下降到2016年的4.26‰,人均预期寿命从30岁延长至72.35岁。自2016年始,城乡居民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第五,文化权利得到保障和提升。一是受教育权得到全面保障。从1949年到2016年,新疆地区的小学由1335所增加到3526所,中学由9所增加到1416所,中等职业学校由11所增加到167所(未含技工学校),普通高校由1所增加到41所。高校在校生由0.04万人增加到42.0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由0.20万人增加到23.51万人。累计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102.21万人。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南疆3年学前教育、12年基础教育全覆盖。二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6年年底,新疆地区共有公共图书馆107个、博物馆90个、美术馆53个、文化馆11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70个,并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三是民族语言文字广泛使用。现有13家出版社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六种语言文字出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公开发行报纸110种,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报纸52种。发行期刊200种,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期刊120种。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4种文字出版的新疆日报是中国使用文种最多的省级党委机关报。
 
  第六,环境权利得到改善与推进。一是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截至2016年年底,绿洲森林覆盖率达到23.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1.3%,林网有效保护了95%的农田,年均治理“三化”草地2000万亩,沙化土地年扩展速度下降到82.8平方公里,79条重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湿地总面积超过394万公顷,有世界自然遗产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28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9个。二是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15年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9%,绿化覆盖率达到37.4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5平方米,有国家和自治区级园林城市20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园林县城44个,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1个。
 
  第七,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一是正常宗教需求得到满足。以多种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发行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典籍,仅《古兰经》《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等就达176万余册。成立《新疆穆斯林》杂志社,出版维吾尔、汉、哈萨克三种文本杂志。开办维吾尔、汉两种语言文字的新疆穆斯林网。宗教团体举办信教公民宗教知识、礼仪培训班,满足信教公民学习和了解宗教知识的愿望。二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新疆现有宗教团体112个,政府帮助宗教团体改善条件,支持宗教团体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培训体系,培养后备宗教教职人员,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水平。政府经常组织教职人员赴内地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升素养。三是对外宗教交流不断深入。新疆宗教界代表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和研讨会。教职人员和宗教院校学生多次在国际上举办的《古兰经》诵读比赛中获奖。2001年以来,先后选派70多名经学院校学生和教职人员赴埃及、巴基斯坦等国高校留学深造,并设立奖学金奖励优秀学员等等。
 
  第八,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利得到特殊保护与关爱。一是妇女权利得到特殊保障与关爱。截至2016年年底,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5.45%,住院分娩率达到98.78%,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3.14/10万。二是儿童权利得到特殊关爱。截至2016年年底,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43‰、26.31‰,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三是老年人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健全。2010年至2016年,累计投入41.77亿元建设504所养老机构,投入4.3亿元建设“失能失智”老人照料中心,投入8100万元建设老年养护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服务福利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项目。四是残疾人权益保障成效显著。新疆现有残疾人106.9万人,其中有22.5万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4万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养服务,36.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以上种种事实表明,这几十年来新疆的人权事业发展迅速,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新疆的人权发展距离我国的平均发展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深化改革,努力促进新疆各方面发展,使新疆的人权事业进一步发展。

  (作者:东北财经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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