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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自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之后,积极而负责任地参加联合国的人权活动与工作。包括参加多个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工作和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制定;加入多项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广泛开展人权对话、交流与合作等,为捍卫世界各国人权而不懈努力。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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