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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2022-12-06 09:21:32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王春霞
  12月5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二阶段会议即将开幕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专章论述“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门部署“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人民法院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指明了方向。
 
  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守正创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道路,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司法实践。
 
  2013年以来,各级法院共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案件18.2万件,涉及中华鲟、藏羚羊、红豆杉等中国典型、独有野生物种,和穿山甲、噬人鲨、珊瑚等全球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要素涵盖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渔业及林业资源、动植物检验检疫、植物新品种等不同类型。
 
  人民法院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充分考量威胁生物多样性的重大现实风险,依法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适用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制度,及时叫停侵害生物多样性行为,把损害消灭在源头或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科学认定破坏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实现从单一要素保护到整体系统保护的升级。细化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加大对故意侵害生物多样性行为惩处力度。
 
  全国法院累计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建立以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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