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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青少年健康上网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021-08-17 10:16:5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郭开元

  互联网、大数据的加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日新月异的数字生活。与此同时,青少年沉迷短视频、游戏成瘾等现象,也正在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数字烦恼”。

  对此,我们应理性对待青少年沉迷网络现象,通过科学防治,有效遏制青少年沉迷网络行为,更好守护青少年健康上网。

  青少年沉迷网络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是多重因素的叠加。在信息时代,网络为青少年提供了新的社会化机制,对青少年具有独特的吸引力。通过互联网,青少年获得了更便捷、更丰富的自我认识和自我体验的途径。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平等性、时尚性和虚拟性等特征,更能够满足青少年对尊重、归属感、好奇心和自我实现等方面的心理需求。

  青少年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对互联网有天然的亲近感。他们正处于身心发展剧烈变化的时期,分析、判断和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再加上网络秩序和规则不够完善,青少年容易出现过度使用网络问题,即沉迷网络。

  因此,要理性看待青少年沉迷网络现象,不要将其标签化、污名化,它是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和心理问题。

  2019年起,不少平台在国家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上线了“青少年模式”。这一模式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良信息的伤害,通过优质内容赋能发展,为他们提供安全的用网环境和健康、有益的内容,从源头上预防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发展的伤害。

  在内容上,一些网络平台在“青少年模式”中设有合集功能,将用户感兴趣的内容进行体系化呈现,避免青少年碎片化地获取杂乱信息,注重创意性的传播设计和趣味性的知识呈现;在时间管理方面,“青少年模式”设有时长限制,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青少年过度使用网络,实现网络使用权、娱乐权和休息权等权利保障的动态平衡;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青少年模式”下的视频发布、私信沟通等功能被限制,有助于保护青少年的信息安全。

  目前,“青少年模式”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由于“青少年模式”内容丰富度不够,青少年自主启用的积极性不高。为此,行业协会可牵头制定“青少年模式”可操作性评价标准,确定统一规则,推动其良性运作。对于如何精准识别未成年人身份、如何推送等核心要素,宜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科学、客观评估。

  与此同时,各网络平台应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差异化和年龄段的不同需求,开发建构有梯度的、螺旋上升的内容,设置匹配度更高的内容或专门为未成年人定制精彩内容,激发其自主开启保护模式的动力。

  在信息时代,网络空间是青少年学习、社交、娱乐的重要场景。作为数字原住民,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是青少年的重要权利,因此不能一味禁止,我们要坚持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原则,从完善法律、革新技术和提高素养等多层面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首先,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监管。比如规定适合青少年的游戏的标准,根据游戏内容进行适合年龄段的划分。其次,要建立网络公益基金,资助开展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的教育活动,资助开发防网络游戏沉迷软件等,资助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矫治及其研究活动。第三,推行媒介素养教育,提高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能力。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父母的媒介素养培训,提高他们对青少年上网行为的指导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网络沉迷的预防和防治措施,普及科学干预网络沉迷的方式,消除社会公众对网络沉迷的理解偏差。

  护航青少年健康上网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界都应积极帮助和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

  (作者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本报记者王美华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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