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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与小康”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公告

2020-11-02 10:55:44   来源:中国人权网   作者:
回应呼声,征集延期

  国新办人权事务局指导,中国人权网承办的“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与小康”主题作品征集活动自开展以来,引发了全国网民的广泛关注,众多网民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多家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反映征集时间太短,组织员工和学生创作受条件限制,遗憾无法参赛的意见。为回应广泛呼声,我们在此决定截稿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广大网友可继续投稿!

  作品直接上传至内容创作服务平台(http://s.showchina.org/login.html),单位组织的集体投稿也可以整合打包发送,详情请与活动联系人联系获取,感谢支持!

中国人权网

2020年11月1日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与小康”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公告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和人权的重要论述,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和人权进步取得的巨大成就,生动讲述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广泛宣传扶贫一线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展示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决战决胜的精神风貌,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全面反映抗疫期间,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命健康权保障理念,切切实实地展现每一个中国人眼中的幸福生活。为致敬中国脱贫攻坚与人权进步的伟大事业,“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与小康” 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一、活动主题

  以“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与小康”为主题,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讲述、记录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的感人故事。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中国人权研究会

  主办单位:五洲传播出版社

  承办单位:中国人权网

  三、作品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主题鲜明,作品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符合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保障等要求。

  选题参考:

  1.结合自身感受,讲述衣食住行、生产生活、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城乡面貌、医疗教育、创业就业、科技创新、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社会治安、文艺创作、文化发展等方面的喜人变化;

  2.讲述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区域、本单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看得见、摸得着的,让群众满意、使群众受益的故事;

  3.讲述个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讲述脱贫攻坚一线工作者、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以及广大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劳动者、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等群体在抗疫过程中的典型事迹。

  (二)版权要求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图片、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但不得超过作品总篇幅、时长的四分之一。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创作权益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包括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

  (三)分类要求

  1.文字类: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多于2千字,要求语言文字生动、情感真挚、事例典型,格式和用语符合相关规范。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图片类:图片作品要求原创,画面清晰、有说明性文字、有故事性,图片为jpg格式,可以单张也可以组图。优先征集反映脱贫攻坚前后变化对比的图片。

  3.视频类:聚焦真实温暖感人的影像片段,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OV、MP4,在故事讲述、影像风格、美学追求和制作水准等艺术与技术方面有优良表现。视频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四、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征集时间: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投稿方式:作者将作品直接上传至内容创作服务平台:http://s.showchina.org/login.html

  联 系 人:贾璞玉、戚宇

  联系电话:010-64049776 、010-64049785

  活动QQ:2803191271

  活动邮箱:zhengji@humanrights.cn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作品按照文字类、图片类、视频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对各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奖作品作者给予奖励。

  六、成果运用

  获奖作品在国新办官网、中国人权网、五洲传播网、“中国人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选登和展示,并推荐在中央新闻媒体、有关商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展示,在国内外交流活动中选用展出,选取部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报送作品不得出现有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具体事宜由“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与小康”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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