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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的创新建立和发展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对妇女事业的坚强领导

2019-10-23 08:37:3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立
  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与平等的永恒主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衡量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妇女解放、促进男女平等写在奋斗的旗帜上。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鲜明立场,坚持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坚强决心。
 
  国务院新闻办9月19日发布的《平等 发展 共享: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时间跨度长,内容承载重,客观真实记录了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的壮阔实践和骄人业绩。从热火朝天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到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阔步走进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妇女事业蓬勃发展,成就辉煌。作为妇女事业发展三个白皮书撰写的参与者、亲历者和见证者,这里主要解读白皮书第一部分——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妇女事业发展部分的内容。
 
  白皮书第一部分,浓墨重彩记录了新中国70年,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的创新建立和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优势,世界范围内独树一帜。
 
  特色之一,中国共产党坚持运用一切制度安排和领导资源实现对妇女事业的坚强领导。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妇女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新中国一成立,中国共产党就适时制定了宪法、婚姻法、选举法、土地改革法等系列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为妇女事业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要求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1995年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引起全世界高度关注,成为联合国倡导的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中国方案。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贯彻国策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成为党治国理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的一项总政策,具有长远性和战略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近25年的生动实践中,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党领导召开了第一至第十二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部署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妇女十一大、十二大后两次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妇女事业的创新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人大、政府、政协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专门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对妇女事业领导的机制保障体系。
 
  特色之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实现对妇女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同时期都设有专门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保障妇女权益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保障妇女权益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满足妇女群众对立法的期盼需求,依法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人大还不断加强法律监督,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度组织专题调研,促进保障妇女相关权益法律的有效实施,让妇女群众感受到立法的价值所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是真正的法治国家。
 
  特色之三,各级政府设立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集中多部门优势资源,实现对妇女事业发展的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90年成立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行成员单位负责制,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部门协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政府工作机制。全国县级以上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同配合的组织工作体系。近20年国务院几次大部制改革,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成员单位基本保持在35个左右,以政府部门为主体,还有党的部门和人民团体,这是鲜明的中国特色。成员单位每年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是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全国妇联,借助妇联组织距离妇女群众近、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开展工作,这也是中国特色。依法制定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促进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落小落细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95年以来,国务院分阶段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使妇女事业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成为硬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和国家相关机构及部门,实行年度监测统计和分阶段监测评估,推动目标任务落实,检验纲要实施成效,让妇女群众真正受益。
 
  特色之四,政协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协商民主机制实现对妇女事业发展的协商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政协全国委员会根据不同时期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需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发挥协商方面的专业优势、平台优势、能力优势,围绕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开展民主协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妇联组织的意见,凝聚社会共识,深度建言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特别是设立妇联界别,有效拓展了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现实诉求的渠道和平台,妇女群众的期盼一年一年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实现。
 
  特色之五,妇联组织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制保障。1949年4月3日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1978年更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目前已成为世界上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组织规模最大、组织网络系统最完备的妇女组织。这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妇女组织都无法比拟的。70年来,全国妇联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根据不同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担负起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本职能,团结带领亿万妇女凝心聚力、建功立业,为新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历史性贡献,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组织功能和独特作用进一步增强,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长效机制创新建立,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更接地气,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妇女群众的“温暖之家”。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的创新建立和发展,为中国妇女事业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证和有力的机制保障。客观事实是最好的说明,客观事实可以用数据来充分反映。我这里举几组数据:妇女政治地位显著提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4.9%,比1954年第一届提高12.9个百分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20.4%,比1949年第一届提高14.3个百分点。妇女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5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9.4岁,比新中国成立时的36.7岁提高42.7岁。2018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8.3/10万,比1990年的88.8/10万下降了79.4个百分点。妇女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半边天力量更加彰显。2017年,全国女性就业人数3.4亿,比1978年翻了一番。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基本消除。全国妇女文盲率由新中国成立前的90%降至2017年的7.3%。2017年,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分别达到46.5%、46.4%,比1951年分别提高18.5和20.8个百分点;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已达52.5%,比1949年提高32.7个百分点。
 
  (作者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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