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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

2018-06-11 15:51:04   来源:《人权》2018年第1期   作者:陈佑武
  内容提要: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着贫困、战乱、冲突、地区动荡及政治干预等因素的挑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全球人权治理改革与创新提供了中国方案,这一方案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并被写入了联合国的相关决议。在全球人权治理内涵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权主体上强调人类整体,在人权内容上强调共同安全与共同发展,在人权本质上强调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在人权实现上强调共同义务与共建共赢。在全球人权治理路径方面,人权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生存发展为条件,以和平安全为前提,在尊重和保障各国主权基础上促进全球人权治理。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权 全球人权治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支持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此为指引,在人权保障上,中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改革,与各国一道加强合作,实现共赢,为全球人权保障与治理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一、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当前,贫困、战乱、冲突、地区动荡及政治干预等因素是国际社会人权保障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不仅给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而且已经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存与发展。

  (一)贫困及其造成的不平等是危及全球人权治理的客观事实

  正如安格斯•迪顿所言:“今日人类的生活水平,已近乎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好。越来越多的人变得更加富有,生活在赤贫的人则比以往都少。人的寿命变得更长,做父母的也不必再承受子女早夭的痛苦。然而与此同时,世界上还是有成千上万的人在经受贫困或子女早逝的折磨。这个世界变得异常不平等。” ①据统计,全球仍有8亿多人因贫困而生存条件堪忧,贫困仍然是全球发展不可逾越的客观事实。尽管现代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工智能迎来新的历史机会,社会财富空前增长,人类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人类仍然没有彻底摆脱贫困,消除贫困仍然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贫困不仅对人权保障产生直接的影响,也对人权保障产生间接影响。从直接影响看,贫困使得人权保障的经济基础不复存在,人权保障成为一句空话。没有经济基础的人权承诺,无论执政者信心如何、制度如何、民主程度如何,便始终无法给予人民幸福的生活。从间接影响来看,贫困会导致人的心理变化,限制人的权利能力,影响人的行为能力,使得人更为脆弱与敏感,甚至会影响到人的世界观与价值观、生存与健康。由此而言,贫困也是造成人类不幸福的重要源头,贫困及其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对人权保障所造成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在某种意义这些衍生物及其影响比贫困本身更具破坏性。

  (二)战乱、冲突和地区动荡是危及全球人权治理的主要因素

  进入21世纪以来,战乱、冲突和地区动荡从未完全停止过。从非洲到亚洲,从欧洲到美洲,无数无辜平民成为这些战争冲突的受害者。当前,因战乱超过1.28亿人亟须人道援助、超过6,500万人逃离故土,因冲突或动荡致2,400万儿童无法入学。战乱、冲突、地区动荡导致这些地区人民的生存条件急剧恶化,人的生命与尊严被肆意践踏,造成深重的人权灾难。2015年9月2日,叙利亚年仅3岁的小难民艾兰的遗体被海水冲上土耳其海滩,其“卧眠”沙滩的照片令全世界伤痛。难民的人权之殇引发全球关注。去年9月1日,在艾兰去世两周年之际,联合国难民署发表声明,敦促国际社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更多类似悲剧发生。联合国难民署称,在艾兰死后的两年里,虽然抵达欧洲的难民和非法移民数量明显减少,但仍有至少8,500人在偷渡中葬身地中海,还有许多铤而走险者在穿越沙漠时死亡;在试图抵达欧洲的难民和非法移民中,有许多无人陪伴的儿童,在通过海路抵达意大利的1.37万儿童中,92%属无人陪伴儿童。②战乱、冲突和地区动荡将人们逼上大海、逼上沙漠、逼上绝路,这是当代人权保障血淋淋的教训。

  (三)人权的政治化倾向是危机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根源

  目前,以人权之名干涉他国内政、人权的政治化倾向以及人权的双重标准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这主要源自美国等少数西方国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威尔逊总统就开始人权外交的尝试。作为国际人权的鼓吹者,他要求建立国际联盟,并要求把古典人权写到国际盟约中。当然,威尔逊鼓吹成立国际联盟的目的,是为了美国的世界霸权。为此,需要以美国人权观保证“一战”后美国领导的世界新秩序。但是,美国参议院否决了《凡尔赛条约》,威尔逊人权外交梦想随之终结。1938年,罗斯福总统在埃维安召集了一个由世界主要国家元首参加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制止德国法西斯虐待德国人民,包括迫害犹太人、吉普赛人、波兰人、同性恋者及伤残无用之人。在会议触及实质问题时,由于美国国内存在对黑人的种族隔离制度和种族歧视,美国害怕其他国家借此攻击美国,于是,在这个问题上美国高唱任何国家都无权干预他国内政的调子。③此后,罗斯福总统并没有完全放弃人权外交。1941年1月6日,罗斯福在给国会的年度国情咨文中提出:“把自己的信念寄托在上帝指引的自由上。自由意味着世界所有地方人权至上。我们支持为争取或保卫人权而斗争的人民。” ④美国此后以人权为武器,团结盟国,反对法西斯轴心国,极大提高了美国的国际形象。但实际上罗斯福总统只是以人权为工具,以达到称霸世界的目的。⑤美国真正全面的人权外交始于20世纪70年代。此时,美国基于国内各派系之间斗争的压力,向全球推行人权外交,人权被赋予了浓厚的反共的政治色彩与意识形态特征。正如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所说:“我相信,通过强调人权,美国可以再一次使自己成为人类希望的使者,未来的潮流之所在。” ⑥美国人权外交的推行,使人权不仅成为了美国外交政策的依托,也成为了美国向社会主义国家进攻的利器。

  上述这些问题,不断冲击人类底线,造成严重人权灾难,凸显人权保障的复杂性与危机感。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解决人权治理领域的乱象,探索全球人权保障的新思路已经成为一个历史性课题。在此之际,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全球人权治理改革与创新提供了中国方案,这一方案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并被写进了联合国的相关决议。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全球人权治理内涵

  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文明或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曾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对人权观念的发展曾起到过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其局限性也日益彰显。鉴于西方传统人权观念的片面性,人权在当代世界只有立足于人类社会生活自身的发展与新的共识的形成才能获得新的发展机遇,21世纪才会成为一个人权的世纪。就此意义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适逢其时,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重大历史契机。

  (一)在人权主体上强调人类整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发展和丰富了人权观念,人类是中国当代人权主体观念的基本立足点。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⑦因此,人类作为中国当代人权观念的起点,不仅是对人权主体观念的发展,也是人权唯物主义的发展。人权作为人类社会的权利是客观存在的,不是纯意识的,更不是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这对于过去长期将人权仅仅视为一种道德观念或者仅仅从市民社会视角来理解人权的内容与方法来说,是巨大的进步。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人权观念的发展,既揭示了中国当代人权观念的主体内涵,又展示理解中国当代人权观念的基本路径与方法。在内容上,人类整体是人权的主体,既包括个体也包括集体,任何一方面都不能忽视,否则会造成在人权主体上对人权认识的失误,这是对西方人权观念进行反思与检讨的收获,也是对中国当代个体与集体人权主体理论的整体提升。在方法上,人类整体是对人权进行认识的逻辑起点与认知视野,人权从根本上就源自于人类整体,源自于人类社会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关系中所造就的人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而不是所谓的道德观念,这也是在人权问题上的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根本分歧所在。综合而言,对人类整体认识的高度决定了人权观念的深度与广度。

  (二)在人权内容上强调共同安全与共同发展

  西方国家基于政治考量,长期在人权观念上守成不变,一直侧重于强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无视或漠视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及文化权利作为人权存在的意涵、价值与地位。显然,西方一些国家的人权观念与国际人权宪章与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不是相向而行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人权事业的发展上解放思想,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效地促进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1991年《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以来,中国以生存权与发展权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基本立足点,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全方位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至2016年《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的发表,中国对于人权发展的思路日渐清晰,即中国的人权发展思路是立足于生存权与发展权,强调共同安全与共同发展,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权内容上的具体体现。这是因为,当代世界人类共同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悠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没有共同发展,局部的或片面的发展也有可能危及人类的安全与生存。如果说对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重视是基于中国的基本国情,那么对于共同安全与共同发展的强调则是基于当代世界的基本状况。

  (三)在人权本质上强调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

  在人权本质上,西方传统人权观念是赤裸裸的利益观,是资本的人权,没有资本便没有人权。资产阶级这种人权观念的基本立足点是建立在压迫无产阶级与剥削无产阶级利益的基础之上。中国当代人权观念对西方人权观念的本质予以扬弃,一方面,承认利益与人权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另一方面揭示了人权的正义本质,即只有受到正义理念支撑的利益才能被视为人权。利益与正义是构成人权的两个基本成分,是决定人权本质的两个重要因素,也是推动人权进步的两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则表明,并非所有的利益或所有的正义都是人权的本质,或者说人权本质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角度可以进一步反思。在利益的维度,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⑧当然,不同的个人有不同的利益、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利益,并不是所有利益都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只有共同利益才值得人们去追求。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于人权本质的贡献之一是对利益的发展,即对共同利益的强调。在正义维度,正义作为人权的本质是对道德观念的凝练与提升,体现了人权本质的价值内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表明,人类的价值追求是多元的,只有共同价值才是值得承认与维护的。就正义而言,不同的个人与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正义观念,只有体现人类共同追求的正义才必须捍卫。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表明了当代中国的人权追求与实现全人类人权的本质所在。

  (四)在人权实现上强调共同义务与共建共赢

  西方传统人权观念尽管带给了西方国家发展与繁荣,但并没有给全人类带来福祉,人们也没有从其中发现未来的希望。与之相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人类社会的人权实现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提升了聚焦国家的焦点与方式,即人权实现是各个国家的共同义务,各个国家之间应该采取共建共赢的方式促进人权的保障与实现。在国家存在的前提下,人类的人权实现绝非一国之功,而应是各国共同之责。各国应抛弃前嫌,在人权问题上携起手来,共同致力于人类社会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这是中国对世界提出人权实现的新思路,是中国对于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巨大贡献。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人权实践上与行动上践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是人权的“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推动世界各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将起到深远影响。总之,中国当代对人权实现共同义务与共建共赢的强调,是对人类社会共同安全与共同发展的有效回应,是为了捍卫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同时也是当代中国对人权观念的重大发展。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全球人权治理路径

  针对当前全球人权治理的乱象,人权命运共同体理念实际上已经揭示了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即以生存发展为条件,以和平安全为前提,在尊重和保障各国主权基础上促进全球人权治理。

  (一)生存发展是全球人权治理的条件

  生存权与发展权得到充分保障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基本条件,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权保障上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生存权与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推动经济社会的全方位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基本上解决了人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这既是中国人权保障的基本经验,也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要贡献。为有效解决全球人权治理中的生存与贫困问题,就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否则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生存是人类社会的存续基础,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障;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是消除贫困的有效手段。生存与发展辩证统一,生存是基础,发展是根本。没有生存,何谈发展?生存权兴,则发展权有依托;发展权兴,则生存权有保障。同时,生存权与发展权也是实现其他人权的条件,对其他人权的实现起到积极作用。人权内涵因包容而丰富,人权保障因多样而精彩。在立足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础上,各国应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不断丰富人权内涵,突出发展理念,将发展精髓贯穿人权保障全过程,不断推进对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平衡充分发展与保障,提升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就是说,只有发展权得到充分保障,全球人权治理才成为可能,否则一切无从谈起。

  (二)和平安全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前提

  在人权实现条件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和平安全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前提。当今世界各国和平安全密切关联,没有真正的和平安全,就不可能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更不可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的生存与发展。战乱、冲突和地区动荡是导致大规模侵犯人权现象产生的主要根源,和平、安全、稳定则是促进和维护人权的前提条件。没有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包括生存权与发展权在内各项人权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当前国际社会难民的人权危机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就此而言,只有维护和平,才能消除战乱;只有维护安全,才能制止冲突;只有维护稳定,才能防止动荡。因此,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坚持自己和平发展的同时,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共同安全,积极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保障各国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为彻底消除威胁和平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各国只有联合起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良好环境,才能更充分保障世界上每一个人的人权。

  (三)主权平等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基础

  在人权与主权关系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主权平等是人权保障的基础,全球人权治理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尊重各国主权这个根本问题上来。主权既是人权国内管辖的依据,也是人权国际保护的基本依据,更是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基本保障。就国内管辖来看,人权本质上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破坏或不尊重国家主权是导致国际社会人权危机与人权领域不合作的首要根源。在全球人权治理中,要维护人权,必须尊重主权,反对霸权,坚决杜绝或避免人权无国界、人权政治化倾向、零和博弈、国强必霸等观念或现象的抬头与扩张,各国依靠法治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得到尊重和保障。就国际保护与合作来看,在主权平等原则基础上,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以平等的伙伴姿态参与全球的人权交流与对话,合作共赢,共同为全球人权保障与治理作出贡献。说到底,国家主权实际上就是一项集体人权,依据人权的基本原理,作为人权的国家主权本身就要求得到各个国家与国际社会的广泛尊重与保障,否则,不仅仅只是作为集体人权的国家主权受损,对其他人权的实现更是灾难。

  (陈佑武,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本文系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人权战略研究”(项目号:15AFX001)、2017年广东省省级重大项目“提升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国际影响力研究”(项目号:2016WZDXM024)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美]安格斯•迪顿:《逃离不平等:健康、财富及不平等的起源》,崔传刚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XV页。

  ②参见《联合国难民署发声明纪念叙利亚小难民艾兰•库尔迪》,载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17-09/02/c_1121588552.htm,2017年12月20日访问。

  ③参见李世安:《美国人权政策的历史考察》,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14页。

  ④Joseph Wronka,Human Rights and Social Policy in the 21st Century,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1998,p.155.

  ⑤参见注③,第216页。

  ⑥[美]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实力与原则》,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页。

  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⑧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页。

  Abstract: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is facing complicated challenges such as poverty,chaos,conflicts,regional turbulence and political intervention.The concept of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provided a Chinese approach to the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which has been widely recogniz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and has been written into the relevant resolutions of the United Nations.Within the meaning of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when it comes to human as a subject,the concept of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emphasizes mankind as a whole;when it comes to the content of human rights,it emphasizes common security and mutual development;when it comes to the nature of human rights,it emphasizes common interests and shared value;when it comes to the realization of human rights,it emphasizes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and win-win cooperation.In the path of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the concept of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taking human's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as the basic condition,peace and security as the premise,and it has been devoted to promote global human rights governance on the basis of respect for and protection of the sovereignty of all countries.

  (责任编辑 叶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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