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谢谢检察官同志对我的鼓励和信任,给我机会重新回到社会,我一定悔过自新。”这是一位刚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对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检察人员所表示感谢和承诺,也是轻刑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一个缩影,该院一直都注重人性化检察,加强轻刑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维护人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该院检察官与办案部门加强沟通,并深入监室向管教民警了解各个在押人员情况,及约谈在押人员,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已经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及时了解、及时审查、及时建议,让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员不必关押在看守所过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立情绪,促进犯罪嫌疑人悔罪服法。
同时,该院检察官同时也注重规范化,预防在押人员的社会风险,在审查轻刑案件时,注重对赔偿、谅解以及悔罪等方面的审查,向在押人员、监室管教民警了解羁押期间表现,向办案单位调取材料,了解犯罪经过、情节等情况,同时教育在押人员要遵守取保候审等法律规定,做到随传随到,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并对已经变更强制措施的人员及时回访了解情况。
据悉,2017年至今该院突出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共提出建议18人,均被公安机关采纳,且18人均被法院判处缓刑,不仅有效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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