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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没有”与“好不好”

2018-01-29 10:40: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靳昊
  “司法行政机关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在而不是空泛的、普惠而不是小众的、精准而不是粗放的、高品质而不是低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使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司法部部长张军说。
 
  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25日在京闭幕。张军此前在会上表示,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服务全覆盖,供给高品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阶段跨越,努力书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法律服务既要“社区医院”也要“三甲医院”
 
  2018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这是司法部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确定的目标。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不同层级的法律顾问微信群,推动村居法律顾问从面对面咨询解答到网上引导化解并重。张军表示,法律顾问微信群就像“社区医院”,重点解决老百姓家长里短的矛盾,而正在建设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则像“三甲医院”,重点解决老百姓复杂法律问题。两者合作,将为城乡居民提供全覆盖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等不同功能作用,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人民调解是土生土长的中国特色法律制度,被誉为“东方之花”。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7万个,人民调解员367万名。2017年,全国共调解矛盾纠纷87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张军强调,这些数据反映出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升级“老娘舅”式传统人民调解;认真研究、借鉴“ADR”(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把“枫桥经验”本地化落实;向交通、医疗等职能部门推荐胜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律师;会同法院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完善诉调、公调、访调等衔接联动机制。
 
  担负起“法律扶贫”政治责任
 
  “当前广大城乡依然有不少需要扶助的贫困弱势群体,他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同样日增,既有大量传统的、特有的具体法律问题,又有诸如电信诈骗、网购纠纷等新生法律问题。”张军表示,“法律扶贫”是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责任,犹如雪中送炭。
 
  张军强调,要通过无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他们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律师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主体,要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和律师调解三项工作,引导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城市管理执法等法律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都不能、也不应忽略最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要通过有效的法律服务,让所有人都能在解决自己独特的法律问题中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消除不公平、消解非正义,防范、减少许多本不应发生的纠纷、违法和犯罪。
 
  设专门机构负责统计工作和指标体系建设
 
  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主动适应政法工作现代化要求,全面清理各种统计、考核、评价指标,加快形成符合政法工作规律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为政法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比如,评价人民调解工作,既要看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也要看公检法机关办理的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的状况有无积极变化;评价律师、公证工作,既要看管理、收入等指标,也要看律所、公证处为弱势群体提供传统、公益法律服务的业务量;评价法治宣传教育,既要看面上热热闹闹的工作,也要看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政府法制办或上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地非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变化情况等。”张军说。
 
  早在2017年9月,司法部党组就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改变司法部机关各司局分散、低水平的统计工作现状,司法部党组决定在办公厅增设统计处,统一归口负责司法部的统计工作和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张军强调,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市(地)司法局要参照建立健全专门统计机构,县(市、区)司法局要有一名专职、数名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统计工作要以信息化建设作为引擎和依托,统计数据的采集、分析、传递、共享等都要改变传统方式,加快实现信息化,全面提升统计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好统计和评价指标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挥棒”的作用,更好地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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