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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歧视学习困难学生

2018-01-18 11:16: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吴晓颖
  记者17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
 
  通知提出,加大对条件薄弱辍学高发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避免学生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
 
  同时,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民族地区适龄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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