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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贫困大病患者给予兜底保障

2018-04-09 15:07:31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王永钦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形成医疗保障合力。以盟市旗县为单位设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大病患者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给予兜底保障。
 
  《方案》强调,全区各盟市旗县要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优先选择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确需使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的,应严格控制使用比例。《方案》要求,全区各盟市旗县认真落实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要求,使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加快建立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立体化、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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