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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2018-06-05 11:40:48   来源:央广网   作者:孙莹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大气、水、土壤、矿产、林业……这些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因此生态环境问题也越发受到重视。
 
  昨天,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同时还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这十大典型案例的公布对日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哪些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介绍,2017年,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17965人。民事案件190125件、行政案件127481件。此次从106篇获奖裁判文书中选择10个典型案例发布。
 
  魏文超表示,涵盖大气、水、土壤、矿产、林业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能够起到较好的示范指导作用。
 
  典型案例显示,德司达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酸,属于危险废物,却以每吨580元的价格交由没有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置,又被以每吨150元的价格转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处置。至2014年5月间,2698.1吨废酸被直接排放至泰东河和新通扬运河水域的河道中,对生物环境造成长远的累积性危害。德司达公司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涉案被告人被判处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魏文超分析,法院参考德司达公司逃避支付的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和造成的环境损害后果,判令德司达公司承担罚金2000万元,充分体现了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严惩重罚的司法导向。
 
  典型案例显示,中盐长寿公司、四川钻井大队分别实施了环境污染行为,导致包含珍心鲜农业公司在内的农业基地受到含盐特征污染物的污染。法院最终根据盐井与农业基地的距离、发生污染的次数明确了两被告单位的责任。
 
  魏文超介绍,法院在确定存在两处污染源、三次污染行为的基础上,结合被污染地区区位、受损环境检测数据、自然科学知识,分析各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依法认定各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比例,充分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特点。
 
  典型案例显示,检察院办案过程中发现,溜子湾公司在申请续办使用林地手续尚未获得审批期间,违法占用林地进行矿石开采作业,采用露天焚烧煤矸石的生产工艺,直接向空气中排放大量气体污染物,导致开采区及周边影响区林木死亡及受损,但林业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和对公司负责人的刑事处罚均仅限于违法占用林地的开采区,并未处置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在发出《检察建议书》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责令林业局依法履行职责。
 
  魏文超分析,该案判决明确当同一违法行为对不同性质的环境、资源造成损害后果时,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承担监管职责。对特定环境资源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推诿塞责或者简单将案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行为亦属于行政不作为,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职责,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各地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案件,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如数家珍。江必新介绍,江苏泰州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腾格里沙漠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山东德州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北京幼儿园“毒跑道”案等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4日发布,共分为五个部分二十一条条。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江必新表示,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江必新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依法审理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案件,注重生态保护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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