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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18-01-29 14:02:47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中国城市报
  推进法律扶贫 助力脱贫攻坚 司法部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巨大,广大城乡依然有不少需要扶助的贫困弱势群体,这些群体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与日俱增。
 
  扶贫路上,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有关负责人明确要求:“‘法律扶贫’犹如雪中送炭,是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责任,要通过无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他们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
 
  一段时间以来,如何通过法律援助推进精准扶贫,各地司法行政机构都进行了大胆的摸索与实践。
 
  2009年7月,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实施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一项大型公益法律援助爱心活动。该活动,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以提高其法律援助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李旭军,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如今,除了律师身份他还是派驻到山西临县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我本身就是临县人,环境也比较熟悉,开展起工作来还比较得心应手。”李旭军说,学成归来能够服务家乡,我也很开心。
 
  自山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山西省司法厅的决策安排,将“1+1”爱心项目发扬光大、做出特色,向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个深度贫困县派遣了10名公益律师驻地开展工作。
 
  据山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冯少勇介绍,法律援助志愿者每月至少赴服务地集中进行1—2次法律服务,服务时间不少于一周,受理当地的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志愿者还肩负着培养当地法律服务骨干力量的重任,对服务地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辅导,增强造血功能,做好传帮带,有效提高当地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司法局领导多次带队赴帮扶点临潼区穆寨街办石湾村实地调研对口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详细了解重点帮扶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并与村干部就进一步抓好扶贫进行深入座谈。在做好产业扶贫、法律扶贫同时,全力推动“1+1”项目。
 
  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刘伯雅表示:“1+1”行动与法律扶贫都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市情况来看,2018年在进一步做好这些工作同时,还要重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让涉贫村和贫困户更及时、更充分地享受到我市法治建设的红利,从而扎实推进法律扶贫工作,增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普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局长安林认为,扶贫先扶志,致富先治心,要让群众真正脱贫,除了生产帮扶,司法部门要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将普法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
 
  为此,重庆市綦江区普法办与区扶贫办联合发力,调动起全区所有街镇和部门扶贫责任人都参与到“精准扶贫、普法随行”专项活动中,扶贫、扶志和扶法有机结合起来。
 
  除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干部下沉到基层宣讲,真正把法律送到了群众身边,也通过入脑入心的法治宣传,以案说法,以法明理,教会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2017年,綦江区司法局在专项活动中,帮助群众解决一般纠纷240余件,疑难复杂纠纷11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1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律师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主体,要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和律师调解三项工作,引导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城市管理执法等法律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为更加需要扶助的基层群众服好务。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都不能忽略他们最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要通过有效的法律服务,让所有人群、每一个体都能在解决自己独特的法律问题中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消除不公平、消解非正义,防范、减少许多本不应发生的纠纷、违法和犯罪。(齐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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