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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覆盖河南128个看守所 监区内施援

2017-09-06 10:11:4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赵红旗
  每当穿过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大门步入监区,34岁的吴玉鸿就感觉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吴玉鸿是河南省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新郑市看守所一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每周固定在周三这一天,他会面对面地为羁押在看守所内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回答他们关心的法律问题。
 
  像吴玉鸿这样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已经覆盖至河南省128个看守所,覆盖率达100%。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06年9月在国内首家试点到现在,河南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历经11年探索实践。值班律师已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56.4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3万份,受理、指引申请法律援助13.6万余件。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接受讯问时,安排值班律师到场4950人次。
 
  首次试点“急诊式”法律援助
 
  修武县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员都会收到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由设在看守所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发出的。
 
  让值班律师刘喜庆没想到的是,他的一席话竟让涉嫌杀人的嫌疑人张某情绪平静下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原来担心张某自残的看守所民警也连称“还是律师的话管用”。
 
  张某因纠纷将他人杀死,被羁押到修武县看守所后,认为杀人偿命,早晚都是一死,多次萌生自残念头。他见到刘喜庆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知道自己要死,还有生的希望吗?”
 
  刘喜庆给他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后说:“你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认罪悔罪。不经过法院审判,你目前还是犯罪嫌疑人。”
 
  与刘喜庆面对面交流沟通后,张某浮躁的情绪稳定下来,主动向看守所民警要来法律书籍学习。他说:“就是判了我死刑,我也要在这段时间里洗刷自己的罪过。”
 
  据修武县看守所一位民警介绍,在押人员首先会想到值班律师,愿意向值班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据了解,修武县看守所是全国首个试点“急诊式”法律援助的场所。当时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虽然在看守所,但设在便民服务区,在押人员想找值班律师咨询问题,须有民警提押过来,律师不能进入监区。
 
  修武县值班律师制度缘于2006年联合国的一个项目。
 
  河南省司法厅巡视员周济生介绍说,2006年年初,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我国商务部、司法部协商,在中国选择一个县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项目试点,旨在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体制与国际接轨。修武县被确定为首个试点县,2006年9月项目试点正式开始。
 
  周济生说:“值班律师就像医院的急诊医生一样,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急诊式’的免费法律援助。”
 
  修武县试点项目至2008年3月31日结束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商务部、司法部组成的考察组实地考察后认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项目对于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试点项目虽然结束了,但值班律师制度已在河南开花结果。
 
  实现“从大门外进到监区内”
 
  作为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熟悉河南11年探索实践值班律师制度不断“更新升级”的每一步。
 
  2008年4月,河南省司法厅召开试点项目总结会,与会领导、专家和代表一致认为试点项目实施成功,具有推广的可行性;同年5月,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试点单位扩大到20家。
 
  2009年,河南省司法厅决定,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向全省推广。
 
  2010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推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全面铺开,共在全省市、县两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177个。
 
  2011年至2012年,河南省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启动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在试点地方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值班律师工作覆盖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2013年,为更好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河南把值班律师制度扩大至全部看守所,在全省128个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6年7月,在总结1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河南省司法厅联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从值班律师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科学界定和明确,标志着全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进入精细化、纵深化发展新阶段。
 
  王文海说:“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确立,极大地保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律师直接进入监管执法区域,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是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值班律师制度已经由初期小范围的法律服务,逐步发展至全覆盖、普惠式的常态法律服务,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了寻求法律援助的便捷通道。”
 
  吴玉鸿对此深有体会。8月30日,适逢周三,他一步入设在新郑市看守所监区的办公室,民警就给他带来一名在押犯罪嫌疑人。
 
  嫌疑人一脸焦急地问:“我偷了辆电动车,最多就值两三千元。现在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我能被判处缓刑吗?”
 
  “值班律师有纪律要求,解答问题只对事不对人。你能不能被判缓刑,法院要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致再危害社会,且犯罪情节轻微、不能是累犯……你仔细对照一下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我评估一下。另外,郑州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城市,你如果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没有异议,按照规定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并且诉讼程序也会简单很多。”吴玉鸿说。
 
  在吴玉鸿与这名嫌疑人沟通交流中,嫌疑人明确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争取得到从轻从宽处罚。
 
  吴玉鸿告诉记者,这场看似寻常的法律咨询,却因咨询地点和当事人身份显得特殊。这间设在看守所监区内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使值班律师从“大门外进到监区内”,能面对面直接了解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法律需求,提供更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律师在场,我们不担心孩子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
 
  周济生认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讯问时,法律援助律师根据安排到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既维护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性和严肃性,也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合力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职
 
  采访中,河南一些看守所所长坦言,以前没见过律师进监区,在押人员也不知道在看守所里能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刚开始,看守所担心值班律师进出监区容易“跑风漏气”,影响侦查机关办案和在押人员情绪。经过实践后发现,律师的法律意见更容易被在押人员接受。
 
  据河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队长郭智深介绍,河南所有在用看守所全部完成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建设,由看守所提供办公场所,办公、通信设备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保障律师在值班工作期间相关服务,为其工作提供必备条件,有力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
 
  郭智深说,看守所定期邀请值班律师通过看守所有线电视对全体在押人员进行法治教育,讲解法律援助的对象和申请程序,使在押人员明白自己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认为,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即时法律援助,保障其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获得法律服务,有利于预防和避免刑讯逼供,缓解与消除嫌疑人和被告人对侦查机关的不信任及对立情绪,促进诉讼活动有序进行。河南的先行先试,对于推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洪印说,值班律师的参与配合,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能够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王文海说,河南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实践创新表明,此项制度有利于强化法律援助在整个诉讼制度,特别是刑事诉讼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持控、辩、审平衡,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司法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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