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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上不歧视改造上不放松”

山东新康监狱干警关爱艾滋病服刑人员纪实

2017-03-23 16:12:1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姜东良 曹天健 刘华英
  如果身边有艾滋病患者,恐怕很多人都会唯恐避之不及。可如果有一份工作需要每天和艾滋病人打交道,而这些病人还是具有攻击性的罪犯呢?
 
  2017年2月14日,是山东省新康监狱艾滋病监区建立十周年的日子。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山东新康监狱艾滋病监区,和管教干警近距离接触,倾听他们深情讲述与艾滋病罪犯打交道的故事。
 
  工作危险也要有人干
 
  “2006年,新康监狱按照省监狱管理局‘全省在押艾滋病犯由新康监狱集中收押收治’的指示要求,开始筹建艾滋病监区。消息传来,引起一片震动——‘艾滋病是绝症,无药可治’‘艾滋病传染性很强,唾液、蚊子都能传染’,一时间,人们‘谈艾色变’,加上艾滋病犯的集中收押在山东是第一次,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这种情况下,监区警察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回想起艾滋病监区筹建之初,新康监狱三监区监区长樊明旗记忆犹新。
 
  2007年2月14日,经过紧张筹备,新康监狱三监区开始正式关押艾滋病罪犯。
 
  “每次感冒、发烧、咳嗽时,干警们都犯嘀咕,自己是不是被艾滋病罪犯传染了?即使最平常的洗手,都是先用碘伏反复消毒,再用洗手液反复揉搓,似乎只有搓下一层皮才够安全,而且还要面对别人异样的目光。短短一个月下来,每个人瘦了十多斤。
 
  “当时真的很难,但是工作再危险、再困难,总要有人去干。这是当时每个志愿调入艾滋病监区干警的心里话。”樊明旗说。
 
  既然选择了,就不后悔。他带领干警通过听专家讲座、查阅资料等方式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大家逐渐对艾滋病有了正确认识,减弱了“恐惧心理”,并对每一名病犯的病情都有了掌握。
 
  营造没有歧视的氛围
 
  “监区成立之初,曾有人提议,对罪犯设置专门谈话室,中间设玻璃防护墙,平时进出监区要穿防护服。但为拉近与艾滋病罪犯的距离,让他们感受到尊重,赢得信任,面对同时并发乙肝、肺结核等疾病的艾滋病罪犯,监区警察坚持不戴手套、不穿防护服,每天与艾滋病罪犯‘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我们想努力为他们营造一种氛围——这里没有歧视。”新康监狱副监狱长吴承增说。
 
  “木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入狱时全身患严重皮肤病,身上随时都有皮屑掉落、血迹渗出,其他病犯都不愿和他在一个监室,加上他刑期又长,木某的改造压力非常大。我和监区其他警察,对待木某和其他罪犯一样,正常进行治疗和管教。而事实上,每次带他查体对我们都是一种考验。在一次查体中,木某因身体不适呕吐在我身上,我没有表露出半点嫌弃和恐慌,只是关心地询问他的病情。经过耐心管教,木某很快投入到正常改造中。他眼含泪花说,‘这里没有歧视,我很感动。’”樊明旗说。
 
  吴承增告诉记者,艾滋病罪犯最大的思想问题是觉得“刑期比命长”,没了自由,没了健康,甚至没有家人的关爱,他们容易自暴自弃,可能攻击他人或者产生自杀倾向。“其实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欲望,而监狱警察需要用关爱这根火柴去点燃它。”
 
  李某,38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入监后,不服从管教,拒绝治疗,并向干警叫嚣:“我都快死了,你们要管我,我就把艾滋病传染给你们!”一段时间里,李某多次与干警发生冲突。
 
  为帮助李某,樊明旗和干警多次找他谈话,经过不断地耐心沟通,李某终于讲出了心里话:“当时认为得了绝症,反正活不长了,而且妻子与我离了婚,朋友也都躲得远远地,心里就想着死了算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关心我。就凭你们对我这么好,我也要好好活下去。”
 
  “我们虽然不一定能延长他们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帮助他们拓展生命的宽度,让他们有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让他们有尊严地活着。”樊明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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