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列入“黑名单” - 中国人权网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依法维权 >
人社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列入“黑名单”

2017-10-10 08:56:2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叶紫
  人社部近日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上一篇:2016年全国共办理130万余件法律援助案件
下一篇:食药监总局: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解决公众用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