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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意见》 从制度设计上遏制性别歧视

2017-05-23 13:56:4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柳姗姗 彭冰
  就业难、晋升难,女性在职场常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这一现象正变得更加明显。
 
  为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近日,吉林省妇联与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推出“建立约谈机制,对存在性别歧视突出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等系列举措,从制度设计上遏制就业性别歧视。
 
  职场性别歧视呈加剧之势
 
  毕业在即,长春某高校大四女生小岳,接连奔波于各大招聘会现场。“女生成绩再好,证书再多,企业也更愿录用条件一般的男生。”小岳告诉记者,同班男生工作大部分都定了,一多半女生却尚无着落。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女性就业的劣势更明显。记者走访招聘会发现,不少招聘广告中含有“已婚已育优先”“男性优先”等字样,有的用人单位甚至要求签订“禁孕条款”。
 
  长春一家医药公司的HR向记者坦言,他们从来不招用30岁左右未婚或已婚未育的女性,相同条件下男性会优先录用。
 
  此外,外貌、年龄、身体素质等也会成为女性在求职时被“嫌弃”的因素。学护理专业的小高屡因形象问题应聘被拒,她委屈地说:“女生找工作,外貌气质很重要,毕业季常有女生去微整形,以增加求职筹码。”
 
  智联招聘发布的《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八成女性认为招聘中存在性别歧视。
 
  从制度设计上遏制性别歧视
 
  针对职场性别歧视现象,近日,吉林省妇联联合省人社厅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中指出,任何单位在用工时,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规定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等相关内容。
 
  吉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李琴波告诉记者,日前,国内发生过两起典型职场性别歧视案例,妇联组织介入后,通过约谈方式解决了纠纷,受此启发,“约谈”机制被纳入《意见》。《意见》规定,“对存在性别歧视突出问题或存在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利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安排专人上门约谈或与妇联组织联合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
 
  “《意见》将‘约谈’作为解决职场性别歧视问题的有力抓手,可起到源头保障作用。”李琴波说。
 
  平等就业仍需多方发力
 
  “性别歧视不仅增加女性就业压力和就业成本,也是一种人力资源浪费。”李琴波表示,很多职业女性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了解,为加强相关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目前吉林省妇联正组织基层妇联组织通过公共服务热线及融媒体,开展女性平等就业权利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并重点接访职场性别歧视案例。
 
  刘女士长期在企业做人力资源管理,在她看来,职场公平涉及招聘录用、岗位安排、业务培训、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等多个环节都可能出现性别歧视,而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细化,应进一步明确歧视的具体类别、评定标准与处罚措施,提高可操作性。
 
  几位受访民企老板则表示,完善相关社保制度也是重要一环。一位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企业是讲究效益与效率的,社会应建立相关机制分担因女职工生育为企业增加的成本,比如税收优惠等,鼓励企业录用女性求职者,为用人单位录用女性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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