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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儿童权利强化社会共识

2017-09-04 10:48:06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莫兰
   9月1日上午,一则上海交警“绊摔”抱小孩女子的视频在网上刷屏,网友们纷纷为摔倒在地的孩子担忧。当天下午2:07,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在执法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并通报了事情的最新进展: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涉事民警被停职并接受调查。目前,事件的处理结果是:涉事民警被行政记大过处分,涉事女子被给予警告处罚。
 
  仅仅在事件发生后不足4小时,上海警方就对沸腾的舆情作出了迅速回应,而且披露及时,信息透明,反应快速,处理得当,这种不回避问题、对涉及儿童权益事件高度重视、及时回应广大群众关切的态度值得肯定。
 
  近年来,侵犯儿童权益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舆论反响很大。然而,或由于缺乏儿童优先意识,或出于维护地方形象等目的,某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常常采取捂盖子、打太极、念拖字诀、踢皮球等办法,导致事态愈加恶化,令儿童陷入维权难的困境。本次事件之所以牵动众多网友的心,引发高度关注,不仅因为它是执法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冲突,更因为它关乎儿童的权益。目前的处理结果算是给了民众一个交代,但是,此事可反思处颇多,处分不是结果,而是有效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开始,无论是对警察,还是对家长。
 
  儿童权利是社会公义的一部分,而非对立面。1989年联合国制定的《儿童权利公约》从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等方面对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已获得190多个国家的批准,是签署国家最多的一个公约。保护儿童权利已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同时,儿童权益保护程度也是衡量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加强对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社会公正,体现着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水平。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期待更多部门在处理涉及儿童权益的事件时,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作为普通民众,也应该躬身反思。每一个成年人只有真正做到尊重和保护儿童,才算是一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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