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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鸡冠区检察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2016-05-19 14:27:57   来源:正义网   作者:蔡姗杉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依据《鸡西市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在鸡冠区公安分局紧密配合下成功办理了一起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依法保障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在讯问王某过程中,王某表示愿意委托其家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办案人员通过与被害人及王某家人的分别联系了解到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有过一次接触但由于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差异,故没有再对此事进行协商,双方暂时没能达成赔偿协议,由于案件审限的原因,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我们又与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双方的赔偿动向,在侦查机关准备对该案进行起诉前期,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已实际履行。了解到该信息之后,我们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王某的故意伤害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调取了鉴定结论、刑事和解协议,查看了王某入所表现和羁押状态记录,听取了该案办案单位意见,最后,我们依据该《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安机关下发了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提出了犯罪嫌疑人在捕后侦查阶段已经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施履行,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其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大,无需继续羁押的建议。侦查机关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对王某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决定,有效地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权,为鸡冠区检察院今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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