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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大调研长春检察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工作

2016-04-07 11:12:56   来源:中国吉林网   作者:

  4月6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一行到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工作。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闻弘陪同调研。

  修改后的刑诉法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围绕规范、公正司法促进人权保护,对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做了139处修改,凸显人权保障理念,彰显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立法宗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写入党的决定,确立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权保障,高度重视司法在保障人权中的突出作用,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胜介绍,长春市检察机关把握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刑诉法修改的有利契机,抓住司法改革的历史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工作。一方面,把破解影响司法公正、人权保障不到位问题作为司法改革的核心目标,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整合内设机构,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提升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和司法能力水平;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管理。另一方面,把转变和更新司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先后开展了“强化纪律作风,规范、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教育整治、“人权司法建设年”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题活动。

  长春市检察院严格落实证据制度保障人权。三年累计提前介入重大案件512件次,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的建议。严格审查和运用证据,坚守防冤防错底线。严格把握逮捕、起诉的法定标准,凡是不符合法定证据条件的案件,坚决不批准、不起诉;凡是只有犯罪嫌疑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持疑罪从无,不作有罪处理,依法不逮捕1889人、不起诉20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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