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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妇女儿童安全事件:治理体系仍存漏洞

2016-04-29 09:23:0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心萍 陈建凤

  前一段时间,北京某酒店年轻女性被袭击的事件引发人们对公共场所人身安全保障问题的关注。“男婴当街被抢”“幼儿园门口冒充家长拐卖小孩”“年轻女性下夜班遭尾随性侵”……近年来,类似的儿童、妇女受侵害恶性事件不断见诸媒体,让人倍感焦虑。

  是互联网的普及“放大”了危险事件对人们心理上的冲击,还是城市扩张加速、人口流动加剧等因素导致公共场所安全问题增多?在一个日益开放的城市中,在日益陌生化的社群交往中,弱势人群的安全如何得到保障?请看记者的调查采访。

  “防狼喷雾”落到坏人手里怎么办

  个体面对危险往往无能为力,安全环境来自公共治理

  接完下午3点左右这一单,滴滴专职司机刘香决定收工,去幼儿园接孩子回家。“少挣钱没关系,不自己接孩子心里不踏实。”

  刘香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朋友的婆婆带着孩子去买菜,在菜市场低头挑咸鸭蛋的工夫,孩子就不见了。“多半被人拐走了,大庭广众之下居然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后真不敢带孩子去人多的地方了。”

  “我们小时候都是和同学一起走路上下学,根本不需要家长接送,哪像现在?学校离家只有几百米我也不放心孩子自己走。”刘香说。

  除了儿童,年轻女性也面临很多不安全因素。韩蓉蓉是北京一家制药公司的职员,“不久前我和女同事去吃夜宵,一下地铁就有人尾随。我们到马路对面,那人也跟过去;我们加快脚步,他也快步追上来。太吓人了!后来我们跑进一家超市,才摆脱掉他。”

  韩蓉蓉的家在一处老旧小区,门口没有保安,进出车辆与往来人员复杂。小区里监控摄像头特别少,路灯也没几盏,每次下夜班回家韩蓉蓉都打开手机电筒,并随时打电话向家人汇报所处地点。“走夜路心惊胆战,人多的地方也不安全。”小韩说她和朋友不止一次在地铁遭遇性骚扰,“不敢大喊,心里很委屈。”

  有朋友建议韩蓉蓉购买“防狼喷雾”,练习跆拳道。她到网上一搜索越发感到害怕:“买辣椒水喷雾、电击棍,下单时卖家根本不关心我是谁;新闻里还说,有人用装了氰化钾的针头扎人。对这些特殊物品的销售,为什么没人管理?落到坏人手里怎么办?”韩蓉蓉觉得,让女生练拳自卫也不现实,“体力毕竟不如男性,而且坏人往往是有预谋甚至团伙作案,我们打不过、跑不掉。”

  对弱势人群而言,冷漠,是另一种危险。韩蓉蓉觉得现在出了事儿,伸出援手的人少,躲着走的人多。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4月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开展后两年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2946起,拐卖儿童案件7867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4535个,解救被拐卖儿童13284人、妇女23085人。而这还仅仅是获救人的数据,真正的受害者更多。

  中华女子学院张健教授表示,个体面对不安全的环境往往是无能为力的,过多讨论个人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是避重就轻。“现代社会,随着社交活跃、交通发达、活动半径延长,女性独自活动的范围扩大,时间延长,这是大势所趋。一方面要求增强女性个体的独立性,一方面又谴责女性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张健认为,儿童、女性作为个体,自我保护能力有限,确保城市中弱势群体的安全,应该在公共治理方面下更大功夫。

  城市安全治理体系仍存漏洞

  人口流动加速、陌生化社区增多、社会心理复杂等新情况,使城市安全面临新挑战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无论是在以宗族、血缘为纽带的农村,还是在邻里相处多年的城市社区,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道德以及文化规则等多重约束,不会纵容自己或亲人作奸犯科。”张健说,当人员流动至新的社区,从行为到文化层面没有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或拒绝融入,心理上缺乏归属感,就容易放纵自己,肆意妄为。“人口流动的加速会提高犯罪率,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城市公共空间日益扩大也为侵害行为提供了便利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唐杰认为,机场车站、影院商场等公共空间主要是由陌生人构成的环境,人们对于发生在这里的人身安全问题或者隐患的识别能力有限。例如,在幼儿园门前有人带小孩离开,究竟是拐卖儿童还是家里人正常接走,人们既不会过多地注意,也难以辨识。同样,有人在街上争吵甚至出现肢体冲突,周围人也常会误判为家庭纠纷,通常也倾向于走开、围观或一般性言语劝解。

  “此外,现代社会城市生活节奏更快,居民心理负荷普遍更大,贫富分化等社会问题外显,也更容易诱发与人身安全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唐杰说,当下城市社会结构日趋复杂,转型时期存在社会心理不平衡等情况,使城市安全问题容易出现连锁反应,甚至衍生出其他公共安全风险。

  面对挑战,我们的城市准备好了吗?

  “显然还没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近期发生的一些妇女、儿童安全事件就折射出当前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制度设计仍存漏洞。刘俊海具体分析到,按照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和商业机构应当对公众及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当商业机构没尽到安保义务时,目前还缺乏具有足够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只有让他们为袖手旁观付出代价,他们才能把公众的安危放在心上。”

  “一个好的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需要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企业主体的自治、行业协会的自律、司法的救济、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舆论的监督,这六者缺一不可。对照反省,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还有缺漏,实践中仍有衔接不到位、运转效率不高的问题。”刘俊海说。

  公共安全服务中要更加关照妇女儿童

  技术与制度要配套,理念和教育要先行

  城市的安全,从根本上有赖于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治理体系:

  ——强化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问责。

  “几年前我在街上看到有人带着儿童行乞,觉得可疑,跑步找到巡警请他们过问一下,但没人理睬我。”北京市民孙雪认为,对这种不作为应予处罚、改进。

  “公共场所安保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责任?公安部门接到拐卖儿童、妇女失踪的报案后有没有即刻立案并实现与交通枢纽、重要公共场所的快速联动?110电话是否畅通、出警速度如何?这些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唐杰认为,要想铸就牢固的“安全网”,必须对责任主体的执行力、行动力做出科学评价,奖优罚劣。

  ——要让现代科技在城市安全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采访中一些居民提出,应该更多利用现代技术保障城市弱势人群的人身安全,比如可以仿效欧美、日本的做法,在低龄学生的书包、安全帽中添加定位芯片,防止走失或被拐;开发手机一键报警功能或APP移动报警终端,并对报警者进行实时定位追踪等等;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充分利用当前信息互通互联的便利,对约车软件平台司机身份、联系方式等进行多方核查,提高女性深夜打车出行的安全性……

  “不过,光有摄像头还不够。”刘俊海强调,与新技术配套的响应措施必须同步更新、改进。

  “有些公共场所虽然装了摄像头,但没人实时监控;有些地方的摄像头清晰度、稳定性不达标,坏了也不修。”刘俊海说,对这种重投入、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把安防新技术当成“摆设”的做法要及时纠正。

  ——以人为本,在公共安全服务供给过程中加入性别视角、儿童视角。

  张健举例说,在日本、墨西哥、韩国等国家,上下班高峰期都设置了女性专列或女性专用车厢,晚上10点后也设有女性地铁车厢及女性候车站台,“实践证明,这种做法能有效防止骚扰性侵事件发生,保护广大女性的人身安全和尊严,值得我们借鉴。”

  ——通过宣传、教育和制度激励,增强全社会联防共治的意识。

  “现在幼儿园里有诸如不能玩火、怎么躲避危险等安全教育,但没有系统化、常态化。一些女孩子通过网络‘结缘’坏人遭受侵害,就是因为缺少自我保护常识。”刘俊海认为,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和成长阶段,开展网络安全、交通、生理、人身安全等教育,纳入课程表并规定课时。

  “目前大量安全事件都是经由媒体报道出来,才引起强烈的社会关注。政府应该加强相关部门的统筹联动,及时总结社会安全事件和安全治理的经验与教训,有针对性地通过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等平台进行传播,增强大家的联防共治意识。”唐杰说。

  张健认为,应该通过强化组织机构的安全责任,以及建立对个人见义勇为的激励机制,来建设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治安环境。“在他人的危难时刻,任何人都不是看客。要记住,一声呼救,一个电话就可以救一个人,包括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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