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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6高考乡村考生可享受两项照顾政策

2016-01-20 15:54:25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李星婷

  1月17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参加我市2016年高考的乡村考生可享受两项照顾政策。考生城乡类别的界定可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年度公布的标准划分。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自己的类别,在城乡分类代码中,也有相应的数字进行区分。

  两项招生照顾政策面向乡村考生

  据了解,我市2016年高考报名已于去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进行,目前正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其中,类别为“乡村”的考生,有机会享受国家和我市本地的各一项招生照顾政策。

  第一项政策是“部分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该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全国边远、贫困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乡村学生。

  我市有20个区县的乡村考生符合条件: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县、丰都、涪陵、忠县、潼南、南川、垫江、梁平。目前,全国具有该计划招生资格的重点高校有90余所,包括北大、清华等名校。有资格报考这一计划的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具有上述20个区县户籍;其户籍地须具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的属性;考生本人则应在上述20个区县内的高中连续3年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

  第二项政策为“市属一本招生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该计划由在我市一本批次招生的市属本科院校,安排不低于本校一本批次招生计划总量的3%招收全市乡村考生。有资格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户籍;户籍地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

  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考生的类别

  那么,如何界定城乡考生类别?市教育考试院介绍:考生是乡村还是城镇类别以统计局划分的区域为准。

  市教育考试院介绍,为了便于城乡分类统计,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了城乡划分标准,并规定了对应的城乡分类代码。考生可以登录国家统计局网,来查询自己户籍所在地是属于城镇还是乡村。此外,在城乡分类代码中,如果第一位数字为“2”则表示“乡村”,为“1”则表示“城镇”。

  市教育考试院还提醒:如果考生接到区县招考机构或学校发来的考生类别与实际不符并要求更正的通知,考生应先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到自己的准确类别信息,再到派出所进行查证并按准确信息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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