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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2016-09-29 10:40:43   来源:新华社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一)工作权利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福利制度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

  ——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做好“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

  ——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到2020年,累计培训农民工4000万人次,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

  ——进一步完善工资福利制度。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继续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严禁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保障非正规就业劳动者权益,严格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适用管理,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

  ——加强安全生产防控。到2020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降幅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幅30%。

  ——加强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95%以上。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保障居民基本住房、用水、食品安全和出行便利。

  ——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努力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到2020年,实现特色产业脱贫3000万人,转移就业脱贫1000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00万人,对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2000万人。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保障住房安全。改造各类城镇棚户区住房2000万套,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保障用水安全。全国新增供水能力270亿立方米,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

  ——确保食品安全。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实施科学监管,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

  (三)社会保障权利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到2020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

  ——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确保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相关的再就业服务。

  ——全面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强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保障,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建设。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实施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重大项目。

  ——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福利设施建设。

  ——实施慈善法,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促进公民平等发展、共享成果,享受均等化的社会保障。

  (四)财产权利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

  ——有序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完善财产保障制度。

  ——推动土地管理法修改及其配套法规立法工作。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不动产权属调处等制度进行积极探索,适时开展立法研究工作。

  ——完成农村承包经营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继续落实征地制度改革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资产所有权实现形式,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依法合规界定企业财产权归属,保障企业的自主经营权。

  ——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确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性权益交易制度和平台。

  ——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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