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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三举措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2016-08-11 14:38:37   来源:法制网   作者:陈静

  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创新和探索未成年人的维权机制。2016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62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300余人次。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给予充分关注,对于未成年人等案件严格办案资质条件,确保案件指派给合适承办人员,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组织律师团队集体研讨论证。对已结案法援案件进行质量评审,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二是深化服务内涵。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三是优化援助平台。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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