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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环保法”实施一年间 构建“美丽中国”法治屏障

2016-02-17 11:34:03   来源:新华社   作者:尚昊 杨丁淼 付昊苏

  公益诉讼、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一系列“硬手段”的出台,让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被冠上了“史上最严”的称号。

  “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2015年全国两会上,中国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如是阐述他对新环保法的态度。

  选择什么样的发展路径?这对于一个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国而言,是一次至关重要的抉择。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相对有限,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而在“最严环保法”实施一年间,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过松”“过软”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守法意识明显提升。

  在这部“最严环保法”中,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环保直接与干部考评挂钩,一系列行政问责措施直指问题要害。

  河南省安阳市曾是华北地区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冒着黑烟、黄烟的烟囱,货车轰鸣、灰尘漫天的街道,是当地人早已熟悉的常态。当地一句顺口溜“吃饭捂着碗,出门捂着脸”道出了安阳人积攒已久的无奈。

  2015年,安阳市被环保部约谈并挂牌督办,31名责任人被给予处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以敦促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为目的的综合督查及环保约谈在2015年备受瞩目。一年间,环保部组织对33个城市开展综合督查,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

  约谈后整改见没见实效,还有后督察这一“回马枪”。 “回头看”让不少城市又紧张了一番,安阳、昆明、沈阳、哈尔滨、临沂……这些城市都被检查是否切实落实约谈要求。

  在对一些城市“回头看”时,环保部还引入了公众参与机制,让百姓看看市长们的承诺到底落实得怎么样。

  伴随着综合督查、约谈、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举措的实施,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呼和浩特市查封了56家无证照、无环保设施的煤场;兰州市252天空气质量达标;焦作市龙源湖公园养殖场污染彻底消除……多地环境质量显著好转。

  新环保法对企业的影响同样巨大。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478件,“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执法手段,成为各地环保执法的利器。

  安徽省六安市环保局的王志举从未想过,一次普通的环境执法竟成就了安徽首例“按日计罚”。

  去年5月25日,王志举在辖下某公司发现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在责令企业停止违法排放的同时,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然而6月15日复查该企业仍然超标排放,经过听证程序,每日罚款20万元,累计罚款420万元。

  “作为上不封顶的处罚手段,按日计罚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消除了企业的侥幸心理。”安徽省环保厅副厅长殷福才说。

  在被动整改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转向拥抱主动整改,部分企业还聘请环保部的专家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提高环保守法意识。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基层执法人员普遍感受到,企业主体意识明显增强,触碰环保法律红线的企业大大减少。

  面对环境问题,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和行动者。新环保法特别注重对接公众,推行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

  2015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环保部正式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仅3个月就接到6000余条举报信息,公众“分分钟”就可以成为一名“环境监督员”。

  与之相伴的还有公民法律意识的崛起,环保守法的新常态正在逐步形成。“相比其他专项法律,新环保法是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中普法工作做得最好的。”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王炜表示。

  得益于此,2015年环境维权不断推进。江苏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三峡重庆库区环境公益诉讼案,福建南平市损坏林地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胜诉,让公众看到了以法律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解决环境纠纷的希望。

  没有严格的环保法律为基础,美好的愿景只能成为空中楼阁。除了“最严环保法”,与之相衔接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已经公布,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核安全法的制定也已列入规划,环保法律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期形成合力,服务于公众对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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