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公民将享互联网“被遗忘权”:可要求网站删贴 - 中国人权网
首页 > 资讯 > 国际 >
俄罗斯公民将享互联网“被遗忘权”:可要求网站删贴

2016-01-06 09:55:3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

  据新华国际4日报道,自2016年开始,俄罗斯公民将享有互联网“被遗忘权”,即有权要求搜索引擎运营商删除指向自己的不实信息或非法信息链接,如果后者没能应用户请求删除相关不实信息或链接,将可能受到处罚。
 
  根据1日生效的相关法律,网民如果认为按其名字在网上搜索得出的链接是指向他们认为不实、无关紧要或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信息,则有权要求删除。法定可删除的内容不包括申请者的刑事指控信息或犯罪记录,以及公务员的收入和个人资产信息。
 
  不过,搜索引擎经核实后只删除相关链接,使其不在网页显示,但原链接指向的网站信息仍继续保留。
 
  新规不适用于承接政府业务的搜索引擎运营商。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自己提出申请,某些情况下可由父母代为申请。例如俄罗斯法律禁止发布未成年嫌疑人的个人信息,父母可代替子女申请删除这类链接。
 
  搜索引擎运营商处理“被遗忘”请求时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据,每份申请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果申请遭拒,申请者有权起诉,拒绝落实法院判决的运营商可能面临高至100万卢布(约合1.3万美元)的罚款。
 
  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去年7月通过“被遗忘权”法案,上院联邦委员会几天后也一致通过。总统普京7月14日签字批准。
 
  为了保障新规的有效落实,国家杜马还推出一些预防网站误删真实信息链接的机制,并批准一项规定,要求搜索引擎自动删除在网页上显示超过3年的链接。
 
  另外,普京本月3日批准一项惩处法案,对未落实“被遗忘”请求的搜索引擎运营商实施重罚。法案规定,搜索引擎运营商“初犯”时,每份申请将受到3万卢布至5万卢布(410美元至680美元)处罚,“二犯”时的罚金将增至30万卢布至50万卢布(4100美元至6800美元)。

上一篇:驻中非维和人员再曝性侵丑闻 联合国展开调查
下一篇:2016年《国际形势黄皮书》发布 强调“舆论塑造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