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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市检察院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效果好

2015-12-25 14:27:58   来源:正义网   作者:吴玮 张弥
  近日,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着力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之初,案件线索来源相对较少,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在原有的《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中增加了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有关内容,并通过新入所人员谈话、法治教育大课、约见检察官等途径,完善权利告知制度,让在押人员知晓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作用,明确审查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院利用联席会议、案件讨论、工作交流等平台,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律师的沟通交流,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规定和基本条件,进一步拓展案件来源。
 
  为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该院坚持筛选审查与个案审查相结合,明确审查标准,通过看守所信息系统,对交通肇事、轻伤害、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盗窃数额1万元以下的以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作为重点筛选审查对象,分阶段多次审查,当发现有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形时主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在筛选审查的基础上,该院对属于审查范围但暂不具备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进行个案跟踪审查。同时,该院加强与侦监、公诉部门及相关办案机关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变化、办案进度等情况,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评估。
 
  为提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效果,经该院检察长批准,技术部门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配置了统一业务系统案件信息查询权限。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加强与侦监、公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确保能够及时获知办案信息,掌握案件进展,做到信息共享。该院联合法院、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意见》,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范围、适用条件和程序,统一执法理念,建立联动机制,做到相互支持和配合。
 
    201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4件,73名在押人员被变更强制措施,采纳率达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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