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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执法办案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5-11-13 15:17:45   来源:法制网   作者:闫继勇 任志华

  量化办案指标 强化监督措施 抓好审判管理

  山东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强化院庭长办案、抽调综合部门人员充实办案力量、定期通报办案进度……进入10月份以来,面对受案数量持续攀升,未结案数量居高不下的办案形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牢固树立“一切围绕审判、一切服务审判”理念,强化组织调度,多措并举推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全年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2015年以来,随着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和经济发展增速放缓,前三季度,山东法院受案数量持续保持两位数的上升态势。1月至9月,全省法院共受案96万件,预计全年将达到120万件,各地法院审判压力普遍加大。为尽快扭转审判形势严峻的局面,山东高院专门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加强组织调度,加快办案进度。

  为此,各地法院迅速行动,在制定清理未结案件计划基础上,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量化办案指标。大力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各自实际,各地法院实行内部挖潜,统筹人员调配,许多法院都抽调了部分综合部门法官充实审判一线,编入合议庭办案。组织人事、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部门在各个方面向审判一线倾斜,努力提供更高效率、更高水平的服务。强化监督激励措施,改进全省法院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将审判绩效与表彰奖励、职务晋升挂钩,并把案件结收比和简易程序适用率作为重要内容。强化法官办案责任,强化院庭长办案制度,1月至9月,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36.9万件,占全部结案数的48.4%。

  据了解,为强化监督,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长期未结案件向审委会汇报制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各庭室当月新收、已结、未结案件以及未结案件数前10名的法官实行周通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对案件积压实行领导约谈制度等。

  为抓好审判监督管理,山东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发现影响审判质效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流程监督管理,该提示的提示,该催办的催办,该通报的通报,督促办案人员加快审理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同时,山东高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的意见》,实行逐月通报制度,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

  同时,山东各级法院还切实抓好诉前分流,通过推广“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加强诉讼引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等工作,引导群众自愿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纠纷。此外,在促进矛盾多元化解的同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的发生。

  为化解审判压力,实现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圆满收官,山东高院明确了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目标要求: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要确保全年基层法院案件结收比达到90%以上,中级法院案件结收比接近90%,省高院案件结收比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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