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落实律师权利救济机制 - 中国人权网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人权司法保障 >
河南:建立落实律师权利救济机制

2015-10-09 09:00:4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赵红旗
  近日,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和落实律师权利救济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刘满仓指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律师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法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滥权不作为,不得打折扣、搞变通,绝不允许出现违法剥夺、限制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况。
 
  刘满仓表示,要建立健全律师反映问题的解决反馈机制,督促办案人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向律师反馈。同时,要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评价机制,把律师评价纳入办案管理和工作考核,对律师举报、控告及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政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及时核实情况,督促及时纠正,并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刘满仓强调,要把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律师反映成本较高、负担较重等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政法委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律师工作,督促政法机关保障律师权利,协调有关单位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律师工作宣传引导,引导社会各界提高对律师工作和律师职能作用的认识,同时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诉讼调解及普法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协调建立政府购买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保障机制,推动律师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在会上介绍说,近年来,全省律师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4年底,全省执业律师13571人,比2013年增长9.2%,律师事务所962家,比2013年增长9%,在全国首家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有效覆盖。
 
  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许甘露,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分别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司法人员和律师关系、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为主题作了发言。

上一篇:最高检:律师控告公安法院阻碍行使诉讼权利要及时查
下一篇:最高检下发通知:阻碍律师依法执业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