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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强化举措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2015-09-06 10:47:33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胡建华 李吉莲 杨 瑾

  如何有效维护和保障民警执法权益,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广泛关注的问题。日前,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杰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把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作为“警心”工程来抓,对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案(事)件早发现、早介入、早调查,落实维权措施,理直气壮地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正名回告”还一线执法民警清白

  今年2月5日,太原市迎新街责任区刑警队开会时,李某闯入会场,以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并将开水泼到迎新街责任区刑警队队长唐红兵脸部及眼部,致使唐红兵烫伤住院。案件发生后,督察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取证。2月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月9日,尖草坪分局领导前往慰问受伤民警并送去慰问金。

  当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安机关旗帜鲜明地为民警撑腰,才能温暖警心、鼓舞士气。今年以来,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推进维权工作、落实维权责任、强化维权措施、优化维权环境。按照山西省公安厅要求,凡发生民警遭受不法侵害案(事)件时,督察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介入调查,24小时之内要将民警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经过、性质,公安机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措施,民警遭受不法侵害程度以及救助、抚慰情况逐级上报。凡是民警遭受不实举报投诉的案(事)件,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民警所在单位下达《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正名告知书》,对涉及的民警下达《澄清不实举报投诉督察正名回告通知书》,并在一定范围公开通报,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势必导致一些民警工作消极,甚至害怕执法、不敢执法。”山西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周培斌表示,必须进一步更新维权工作理念、创新和完善配套措施,充分保障民警执法权。

  记者、律师双“特邀”成为依法维权后援

  今年4月10日,大同市公安局和瑞街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饭店滋事警情时,遭到犯罪嫌疑人夏某等5人围攻、殴打和辱骂,导致两名民警受伤,2部执法记录仪被损坏,办公柜子玻璃被砸碎。犯罪嫌疑人手持水杯猛砸自己头部,然后诬陷民警打人,鼓动他人继续在派出所打砸,辱骂民警。4月25日,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还原事件真相,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山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总队长李安林说,通过媒体及时还原事实真相,不仅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也使公众充分认识到支持配合民警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妨碍执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以来,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民警维权方式,遴选了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和新闻媒体记者,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力量,促进维权保障效果最大化。4月24日,山西省公安厅举行全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特邀记者、特邀律师聘任仪式,并颁布了《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特邀记者暂行规定》和《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特邀律师暂行规定》。按照规定,特邀记者、特邀律师需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有效监督,认真查找问题漏洞,切实帮助改正提高。

  自身执法过硬才是依法维权硬道理

  “少数民警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语言粗暴、态度蛮横,不会做群众工作,现场处置能力弱,继而造成侵权行为的发生。”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安占功说,“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学习和培训,才能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和纠纷。”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把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山西省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规范》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完善实战化训练工作体制机制。各市、县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要求,借助公安网络加强对民警执法执勤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的训练,研究探索与执法对象进行有效沟通的技巧、方法,增强民警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提高民警面对各种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对能力,切实避免因民警执法执勤行为失当而诱发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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