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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致残女大学生讨回125万元赔偿款

2015-04-29 11:26: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翠萍

  4月23日,在网络上轰动一时的金丽丽(化名)致残一案终于结案,金丽丽获赔125万元。在诉讼过程中,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及时启动爱心通道,有效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金丽丽是河南理工大学学生。2013年8月,她在途经焦作市某商城的时候,被突然折断的广告牌砸到脊背致残。事发后,广告牌的所有权人焦作某商城为其支付了住院费,但就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均无结果,金丽丽遂到山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院长朱宝林得知情况后,立即指派高新法庭庭长郭明光全程负责该案。法院随即开通绿色通道,让金丽丽免交诉讼费,尽快立案。接案后,高新法庭邀请商城所在地的示范区、办事处代表、双方律师等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金丽丽获赔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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