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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藏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利

2015-11-20 10:18:2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廖卫华 张黎黎 杨志龙
  精心编撰的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将于今年年底发行。这套教材填补了西藏缺乏专业、规范藏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空白。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西藏共有藏汉双语法官870名,占全自治区法官总数的70%。编撰一套“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很早就提上西藏高院的工作议程。
 
  西藏75%案件用到藏语
 
  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西藏作为藏族聚居地区,随着民众法律意识提高,基层边远地区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熟悉藏汉双语的法官成为迫切需求。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到2020年前,各民族地区要培养双语法官1500名。
 
  西藏高院副院长佘克冰认为,藏汉双语法官的培养,是为了保障藏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据了解,当前西藏基层75%左右的案件审理都要用到藏语,涉及案件审理、法庭宣判、裁判文书等过程。让老百姓在诉讼时能听得懂、看得明白,是西藏法院践行“法治西藏”的决心和具体实践。
 
  形成规范不仓促成书
 
  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的编撰,是西藏法院甩开膀子搞藏汉双语法官培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项工作。
 
  据了解,教材包括《藏语文》《裁判文书》《法律术语》3本,要达到立足区内,推广全国的要求。编撰组提出“精而专”的要求,即不仓促成书,要形成规范。
 
  法律术语在案件审判中具有威慑性、权威性,尤其是裁判文书制作中更为重要。现实审判过程中,从汉语、汉文翻译过来的藏语、藏文,往往是根据法官个人理解翻译的,各不相同,与法律的威严性相悖。自治区翻译协会理事达瓦举例说,保外就医一词译成藏文需要15个字,相当于是用藏语进行了一次义译,不同人的翻译自然不同。
 
  法律术语组成员、西藏高院编译处处长强巴旦达说,审判中藏语言和文字的不规范是最大问题。法官翻译时稍有差错,可能就会变成两个不同的法律术语,造成量刑完全不同。比如抢劫与抢夺、非法与违法等,对法官吃透法律术语提出更高要求。
 
  法律术语规范和统一的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日土县人民法院参与教材编写的法官次仁罗布说,扒窃是个常见的法律术语,随着新型案件的出现,飞车抢夺一词开始出现,翻译组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组合、整合,给出最终的翻译版本。
 
  西藏高院有关负责人说,只有规范的藏语审判、文书制作,才能让当事人知晓赢在什么地方、输在哪个步骤,才能体现依法治国理念。
 
  遵循“线路图”发力
 
  今年年初,最高法实施的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千人计划”明确提出,涉双语案件较多的民族地区法院,要力争培养4名左右既精通审判业务又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家型法官。
 
  从这份“线路图”里,西藏高院找准了着力点和主攻方向:提升双语法官实战能力。
 
  5月9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开庭”在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技术法庭举行,法庭调查、传唤证人、法庭辩论有条不紊地进行。开庭除全程运用藏语审理外,审判长、审判员、鉴定人、证人、被告均由西藏刑事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的学员模拟。
 
  这次模拟法庭开庭教学是西藏藏汉双语法官运用藏语开庭的一次实战演练,像这样的努力在西藏各级法院并非个例。2013年4月,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的第一份藏文裁判文书送到当雄县一名当事人手里,这个看不懂一个汉字、听不明白几句汉语的农牧民当场落泪,因为他在这份藏文裁判文书里看到,被拖欠的4万元虫草款已经打入自己的账户。
 
  培养双语人才须持久
 
  “路线图”“时间表”已经确定,前进之路是否畅通无阻呢?据了解,双语审判专项经费欠缺、双语法官语言水平参差不齐、双语审判人才培养成效不明显等,都是藏汉双语法官培训路上的“拦路虎”。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法官次仁云旦告诉记者,桑珠孜区法院今年采用藏汉双语审案民事案件2419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78.4%,数据体现出藏汉双语审案的重要性。
 
  而在墨脱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扎西顿珠眼里,藏汉双语审判形势更为严峻。扎西顿珠说:“墨脱县除了藏族还有门巴族、珞巴族,开庭审理时还得采用当地语,对法官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藏汉双语法官培训路上的“拦路虎”,西藏高院提出,要坚持把藏汉双语人才培养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作来抓。
 
  今年8月6日,全国藏汉双语法官西藏培训基地在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挂牌。培训基地旨在以西藏为中心,辐射带动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地的藏汉双语法官培训。
 
  近日,记者走进首届全国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课堂实地探访。
 
  当天的培训课在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刑一庭举行——旁听一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非法持有枪支案。
 
  主审法官、城关区法院刑一庭庭长琼达全程使用藏语。一些专业性强的法律术语,琼达还用藏语日常口语进行了解释。
 
  庭审结束后琼达说:“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首先要让他们听明白审判讲了什么、判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判。不然程序再公正,也无法真正做到保护当事人权益。”
 
  琼达审案时,旁听席上的学员们窸窸窣窣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对于这些来自藏区的法官而言,这是一个积累经验、查漏补缺,把理论变成实践的重要课堂。
 
  甘肃省碌曲县人民法院院长才让三智说,法官不会藏语,庭审时就要讲一句汉语、翻译法官再向当事人说一遍藏语,不仅时间冗长,也浪费了审判资源。像这次庭审一样,双方当事人都是藏族时法官直接用藏语审理,高效便捷。
 
  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党委副书记魏继光告诉记者,培训班采用这样的方式授课,就是要让参训法官感受到在民族地区采用民族语言开庭的便捷,并在这样的庭审方式下互相交流,提高双语审判的驾驭能力。
 
  记者了解到,培训班采用理论教学、庭审观摩教学和模拟法庭、交流研讨等教学方式,让学员较为直观地感受和学习双语审判。
 
  才让三智告诉记者,回去后他会组织院里的其他法官一同学习这套教材,督促其他民族法官学习藏语,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便利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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