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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法院三举措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民心工程”

2015-11-06 11:44:45   来源:黔江区法院   作者:
  近年来,黔江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推进社会平等促进社会全面和谐。
 
  加强学习,提高维权能力。从提高法官司法维权能力入手,带领法官认真学习《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深法官对维权工作的认识,从立法精神上领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加大宣传,营造维权氛围。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 “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公开审判”、“群众旁听庭审”等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悬挂过街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多种途径,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维权意识,教育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筑起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防线。
 
  优先立案,开展司法救助。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切实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有经济困难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在刑事方面,该院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给予受害者最大程度地保护,使伤害降到最低,让妇女儿童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情。对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坚持“寓教于审”原则,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用真诚与关爱教育失足留守儿童,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让他们重树人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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