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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要为民所用

2015-11-25 10:02:2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仲祖文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为民谋利,助力发展;用反了,害人害己,误党误国,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

  近期,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领导干部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一主题,镜鉴正反典型,对权力来源、权力边界、如何用权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思想得到警醒,认识得到提升,经受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洗礼。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规定。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个人奋斗得来的,也不是个别人赏赐的,而是人民赋予的。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根本指向,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权力才能用得其所,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现实中,由于一些领导干部个人修为不深等原因,用权不慎,致使权力运行偏离了正道。有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拍脑袋决策,家长制作风,一言堂领导,唯我独尊、专断浮夸、奢侈浪费。有的“为官不为”,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更有甚者,把权力变为“私器”,成为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工具,导致权力变形甚至倒置。这些现象,不容于党,不容于人民,不管官多大、权多重,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就是这样的反面典型,他们丧失了党性立场、扭曲了权力观,堕入腐败深渊,最终难逃被查处的命运。

  有权不可任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一致起来,坚持“三严三实”,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严以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自觉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力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每一场战役,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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