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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征:保障公民假日权利 要雪中送炭

2015-08-13 10:41:53   来源:荆楚网   作者:
  一度引发猜测的“2.5天弹性作息”终于水落石出。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在夏季可挪出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形成“2.5天大周末”为职工周末出游提供有利条件。(8月12日《新京报》)
 
  在带薪休假制度难以落实的语境之下,“2.5天弹性作息”似乎又提起了人们的兴致。继上个月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放出风声,鼓励职工“周五下午+周末”休短假后,11日国办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意见》再提: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相结合形成2.5天休假模式。这是政府对于民众假日权利与休息权利的重视,值得点赞。
 
  从另一个角度说,带薪休假制度施行多年,落实率约为50%,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而许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中小企业落实情况堪忧。如此背景下,鼓励用人单位推行“2.5天”小短假,也算是一种弥补。
 
  但是话说回来,在一些用人单位,莫说年带薪休假、“2.5天”小短假,即便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双休日以及其他节假日,也很少放假,而职工在节假日的加班费,也不会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平时工资的300%给付。显然,对这样的用人单位,政府再鼓励小短假,它们也不会具备“2.5天弹性作息”的“条件”,当然,“条件”可能真正具备,只是佯装“真不具备”。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而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相对容易,即使再进一步落实“2.5天”小短假也不会有问题,问题是,在一些用人单位还无法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放假的前提下,“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又实行周五下午放假,这样做的后果是否让假日权利更加贫富不均?
 
  一项制度的推行应该是面向全体国民的,当一些国民连最基本的休假权利还得不到尊重的时候,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锦上添花还是应该雪中送炭,就值得三思而行。笔者之见,目前工作的重点,应该是针对民营、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无视职工权益,拒不按规定给职工放双休日、节假日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令其付出沉重代价。最起码,政府部门也应该锦上添花与雪中送炭并驾齐驱,既要鼓励“2.5天弹性作息”,又要严厉惩处侵犯职工假日权利的行为,如此,才能防止假日权利上的贫富不均现象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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