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人权理事会第29次会议对“叙利亚人权和人道局势”决议草案(L.4)采取行动前的解释性发言
2015/07/02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处理人权领域的分歧,认为公开施压、强加外部调查机制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理事会在讨论叙利亚人权状况时,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为叙利亚冲突各方停火止暴、联合国等方面斡旋及人道救援努力和各方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创造有利条件,为最终实现叙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发挥建设性作用。
L.4号决议草案内容失衡,有失公允,恐将为叙利亚及周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增添复杂因素,不利于实现上述目标。因此,中方将对L.4号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