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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人权冷剧早该退场了

2015-06-30 08:39:44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道军
  一个国家的政府,利用自身国家在经济、军事上的强势地位,完全无视本国存在的种种人权问题不予善处,而一味对他国存在的些许难题或事件,肆意攻讦,以妄为常,乐此不疲,就极不正常了。

  多年来,美国在国际舞台上一直扮演着“人权卫士”、“人权牧师”的角色,年年出台一份“国别人权报告”,对有关国家或地区的人权状况指颐气使、大加叱罚,在一次次的蛊惑、喧噪之下,部分善良的人们就真的误以为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的人权天堂,美国政府是当今世界满怀正义与悲悯的“人权牧师”,而被其指责的国家或地区则不是人权炼狱也是人权空洞,民众近乎哀嚎于水深火热之中。

  出于中华民族以邻为友的美好愿望,也为了以正视听,防止真正追寻人权事业的人们为片言蛊惑所迷乱,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在今年美国国务院发布“2014国别人权报告”的次日即及时发布《201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客观、真切、生动的实例,告诉人们一个现实版鲜活的美国人权情境,其实在人权问题上并不超越,恰恰相反,一幕幕侵犯人权的冷剧仍在不断地上演着……

  第一,不思协商谋共识,只管横行做“帝王”。

  在当今的国际社会,在人权问题上,谋求共识、齐心协力,普遍发展,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已经成为政治社会制度文明与价值追求的良性范式。联合国所阐发的人权理想与推动的合作机制,彼此包容、尊重差异、各自努力、国际协作,成为当今国际范围内,人权事业发展的稳固平台与强劲支撑。

  然而,最近若干年来,美国政府一直强调,个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从根本上说,一切权利最终都是个人权利,个人权利不可剥夺是美国立国的基础,这或许没有歧义的理解。但是,由此而独断地坚持,人权主体只限于个人,不包括集体人权,而且个人权利只是他们《美国宪法》及《人权法案》所列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不存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拒不承认生存权与发展权,并极力宣称“人权无国界”,当今世界必须实行一个与美国的人权观、价值观相一致的人权标准,进而要求各个国家或地区以美国的方式处理人权问题,否则就给贴上侵犯人权、不讲人权的标签,或者威胁:不管世界什么地方,也不管在哪个国家发生,只要美国认为属于人权问题,就给予关注与谴责;或者直接行动:柔则监听、封锁、颠覆,刚则轰炸、入侵、占领,还自我美其名曰“人权高于主权”,那就滑入歧途了。其实,天理昭昭,美国政府虽然每每行动之际都会大肆粉饰、化妆上场,但有识之士早已司空见惯,那都不过是图谋通过制作一个双重甚至多重人权标准的“人权头牌”,并嘶喊、肩扛、高举着,以谋做国际警察、追求世界霸主的小把戏而已。更不可告人的,或许就是垄断资本向往将其支配下的美国政府引向做全球专制帝王的“御座”上,号令天下,如此用心,令人嗟叹。

  第二,侵犯他人隐私权,僭越人权最底线。

  当今时代,伴随着技术的精密化、尖端化,交往关系的多元化、复杂化,个人隐私虽然被暴露的路径与环境也急剧膨胀,然而,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不管他在何处,身居何位、所为何事,也无论是通信、交流的管道与手段,其不愿告知无关的人、不愿为无关者知悉的,无害于他人和社会的私密时空与事项,都拥有排除他人妨害的自由,尤其是排拒公共权力的干涉与妨碍,这通常被理解为隐私权以及通信自由权,即公民保有个人生活秘密和通讯安全的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这项权利与人性尊严密切有关,属于人性尊严的当然内容之一,侵犯隐私权,截获通讯信息,即构成侵犯人性尊严,是严重侵犯人权的恶劣行径。也正是因其重要价值,所以早在196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在大量隐私权案例的基础上,根据联邦宪法第4条修正案作出司法解释,确定隐私权为一项宪法权利,强调家庭生活和私人领域,国家权力不能干预,非经法定程序,政府不得对他人实施跟踪、窃听、偷拍照片及调查家史等。

  然而,在国际人权事业正向拓展的今天,就是自诩为“人权卫士”的美国政府,在对待自己国民和他国民众甚至多国政要的隐私与通讯秘密问题上,都做了些什么?跟踪、窃听、监控,屡见不鲜,正如美国国会“隐私权与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研究报告指出的,美国国家安全局等机构长期从事着大量收集电话通讯记录的非法活动;其监听项目花样繁多,范围广泛,涉及几乎各个阶层,甚至连联合国秘书长、法国总统、德国总理、巴西总统等数十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领导人也在被监听、侵扰之列。至于图谋借助电脑软件、网络技术私自截获终端客户电脑数据乃至窃取别国政府、企业、银行等机构的加密信息的劣迹,更是不胜枚举。

  而对待关塔那摩监狱中的囚徒以及被抓获的恐怖和极端组织嫌疑人,施酷刑,使用剥夺睡眠、水刑、长期单独幽禁、将囚犯头部猛力撞墙和抽打乃至死亡威胁等审讯手段,甚至还有“直肠补液”等手段,更是令人发指,为任何文明国家与社会所不齿,更遑论国际人权法上早属严禁之列。这般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美国已批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类的国际人权法,也不得不让一切善良、正直的人们对美国提出人权标准的动机及其在国际人权舞台上的高调产生强烈的疑惑:唱的虽算不得优美,但做的实在是糟糕。

  第三,罔顾自家门前雪,只见他人瓦上霜。

  近年来,美国自身人权问题缠身,有些问题与国际人权公约要求相差悬殊,一直没能予以妥当处置与对待。当然这并不是说,一个国家自身在人权领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就不能谈论人权问题,没资格参与国际人权活动,讨论、商谈人权主题,寻求共通的人权保障途径了。但一个国家的政府,利用自身国家在经济、军事上的强势地位,完全无视本国存在的种种人权问题不予善处,而一味对他国存在的些许难题或事件,肆意攻讦,以妄为常,乐此不疲,就极不正常了。中国有句熟语,叫做“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个有影响力也有条件改善自身人权状况的大国,政府应该首先致力于民众生存发展条件的改善、社会弱势者生存困境的优化、障碍社会主体实现自我价值的弊端的革除,以为国内民众再造福祉,以为有关国家改善人权状况提供参照的经验以及给予有助改善人权的实实在在的必要物质援助。然而,从美国的一年一度“国别人权报告”及动辄经济制裁、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种种行迹,真的看不出其作为一个在人权问题上认真负责的大国善行轨迹,也看不出其旨在消弭国内人权糟糕实况的真切努力。倒是境内抢劫案居高不下,强奸、枪击频发,失业率没有实质性降低,赤贫者不减反增,就业和薪酬方面的种族歧视了无改善,执法中的种族歧视甚至执法圈套屡屡上演,凡此之类的人权问题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依然严峻,现实令人齿寒。

  实际上,没有谁不希望美国民众的人权状况得到持续改善,比如本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就俄亥俄州公民奥博格菲尔诉州政府一案以五比四的票决结果作出裁决: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婚姻是所有人享有的平等权利,因此同性婚姻是受宪法保护的。上至总统下到百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美国人争相通告,互致贺意,共庆美国尊重人权之路上有多了一座征象平等与自由的丰碑。我国各界看到这则报道,或心态平和,以第三者的立场审慎看待,那毕竟是美国少数人在美国宪法体制下所直面的新的制度现实;或很是开心,深为美国社会在人权领域的点滴进步而欢欣,更为美国民众争取权利的努力终结硕果而愉悦;而断然不会从政府立场上对这样一个影响深远的裁判评头论足、恣行褒贬!

  大国,并不在于利用技术领先、武力强大、影响全面,而恣意地大行霸权主义,动辄以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凸出强者威风,大耍帝国痞气。大国,更应该是基于责任、义务、条件,担当道义责任,履行国际人道义务。在国际人权领域,作为实际上科技最领先、经济最庞大、军事最强盛的发达国家,美国本应率先垂范,从善意、进取、助益出发,协调与引领国际人权状况的改善与提升,推动和促进国际人权事务的发展与进步。然而,近年来令一切善良的人们大跌眼镜的,是美国以“人权卫士”自居,却在一些与美国有利益相近、冲突或摩擦的领域,时时事事侵犯人权,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关于人权保障的底线条款,跨国侵犯隐私权;横行不法、刑讯逼供,践踏被限制人身自由者的健康权与获得公正审判权;滥用国家暴力无端剥夺和平居民的生命权,凡此等等。

  真的希望美国政府能够从偏离的方向上回归人权事业的正确轨道,踏踏实实地为国内、国际人权事业做点正事。

  (作者: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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