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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2015-03-24 09:46: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丹

  一座城市送别一位警察。据媒体报道,上海交警茆盛泉在交通执法纠违时被肇事车辆拖行数十米,不治身亡。上海众多市民自发悼念、送别这位80后青年民警。上海市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茆盛泉同志严格执法、忠于职守,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严格执法,见违必究是交警的使命。茆盛泉用信仰赋予职业以灵魂,用生命去守卫行人的安全和法律的权威,信仰法治无私无畏,这已足够让这座城市铭记他。

  茆盛泉的不幸,让我们再一次触碰并感受到了社会的痛点。尽管我国已快速步入汽车时代,但汽车文明并未同步建立。相比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成熟的交通文化,我国交通文化从观念、法治意识到行为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随意变道、乱鸣笛等野蛮驾驶、抗拒交通纠违等交通陋习依旧存在。这些在此次上海事故中都有所体现。

  本次事故中,肇事司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而且面对交警纠违时抵触情绪强烈,不服从指挥。事后,他非但不认为自己交通违法,而且还解释说,是因为觉得交警刁难自己才赌气踩油门,最终酿成大祸。这些回应赤裸裸地暴露了一部分人对于交通规则的群体性漠视。个体一旦缺失了法治意识,就会导致头脑中没有法治之弦,行为上不尊重法治之矩。

  文明交通,究其根本是法治文明。当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公众会尊崇和敬畏法治精神这种公共规则意识,尊重和追求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执行法律的自觉品质,一种良性的秩序也自会形成。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也正是法律权威的来源所在。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这是茆盛泉付出了沉重的生命代价后带给我们的思考。把追思化作对法治的信仰,是我们对他最好的告慰和纪念。

  信仰不会自发产生,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需要精心培育。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执法者要挺直脊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让违法者和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彰显法律效力和威慑力;恪守职业良知,避免交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带来的对执法公信力的损害。正如贝卡利亚所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苛,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要想让全民遵法守法,还需领导干部引领示范,加强法律普及、教育和实施,培育公民法治意识,让其自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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