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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州户籍务工人员 拟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015-11-18 09:20:3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罗艾桦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16日研究了《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扩大了医疗救助覆盖面,将优抚对象、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范围;将见义勇为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年度救助限额可达10万元;进一步加大外来人员救助力度,将在广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务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5万元;将全部残疾人纳入资助参保范围。
 
  《办法》还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标准,将最高医疗救助限额从原来的每人每年最高33万元增加到35万元。市民政局局长何镜清解释,困难群众住院最高限额是15万,还有集体购买的商业保险最高限额也可报销15万元,再加上3万元的慈善医疗救助,以及2万元临时医疗救助,总数一共是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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