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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取消农与非农户口性质区分 利于消除身份歧视

2015-05-29 13:59:3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马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都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根据记者梳理,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6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后,国务院最近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要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早在去年7月底,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户籍改革的措施,并向社会公布。随后“地方版”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陆续出台,多地明确提出了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时间表。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地区公布了改革意见。其中贵州明确提出,从6月1日开始,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者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者集体户。黑龙江早在去年底开始,在全省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以自愿到公安部门更换自己的户口本。

  有专家表示,取消这样的性质区分,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统一户籍性质仅仅是一个标志,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之上,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才是衡量户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实施,这也将为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目前公布的16个省份的改革意见中,都提到要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在申请居住证的年限上,各地都提出了要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在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所需的条件上,大多数省份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年限目标,只有新疆和贵州比较具体。

  新疆提出,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二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上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会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贵州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就可以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等权利。其它地区可以以此为参照,但并没有提出太具体的规定,这也跟目前缺乏“国家版”的顶层设计有关。事实上,从去年底,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就已经发布,但将近半年的时间过去,最终的办法也没有出台。规范居住证制度有几个作用,首先可以保障外来人口跟市民享有同等待遇;第二,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整合公安、社保、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服务,通过一站式服务管理改变目前机构办事分散、重复、低效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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