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石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正式成立
2015年7月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将一起可能判处死刑的法援案件直接指派给黄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志律师承办,而不再经过其所在的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安排,成为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承办的首件法律援助案件。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关于合理指派案件承办人员的有关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前期对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进行招募和律师自愿报名基础上,正式组建了黄石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志愿团改变了以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三级传统指派模式,通过律师事务所的书面权利让渡,让法律援助中心实现了直接安排对口专业律师的目的。
黄石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由7家律师事务所27名社会律师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两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组成。设刑辩一团和刑辩二团,分别负责承办我市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辩一团组成律师均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刑辩二团组成律师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
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的成立,有力贯彻了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的规定,提高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黄石市法律援助专业力量建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黄石市刑事法律援助服务团队不断走向专业化。
(陈杨 汪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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