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 - 中国人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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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

——中国对人权的基本观点之六

2014-06-12 11:14:11   来源:《人权知识百题问答》   

  为什么说“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 

  ——中国对人权的基本观点之六 

  中国认为,社会稳定是实现人权的前提,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关键,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

  实现人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尤为重要。首先,人权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没有社会稳定,经济就得不到发展,人权就难以实现。其次,在现代社会,人权主要通过民主和法治的形式实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促进和保障人权实现的重要途径。中国经济、文化的落后决定了推进民主必须采取渐进的方式。邓小平同志指出:“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就是说,一定要有步骤,有领导。否则,只能助长动乱,只能妨碍四个现代化,也只能妨碍民主和法制。”只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实现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目标。中国政府和人民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将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牢固的社会基础。

  实现人权必须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邓小平同志指出,发展是硬道理。人权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人权问题的关键。由于历史条件和发展水平的限制,中国人权赖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尚不雄厚,贫穷和发展不充分仍是妨碍中国人权实现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抓住时机大力发展经济。随着中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必将日益提高,享受的权利也会越来越充分。

  实现人权必须有健全的法制作保障。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和实现手段。法律对全体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都具有组织、动员、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依法治国,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得到加强,使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得到可靠保障,使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使全体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得到切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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