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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投诉应速查 大多人反哺意识差

2014-11-26 08:51:25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赵辉

  昨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修改二稿在老年人的社会保障、社会优待、社会服务等章节新增了诸多条款。

  公务员拒绝赡养可撤职或开除

  修改二稿规定,鼓励居委会、村委会、老年社会组织,通过对敬老、养老、助老的好子女、好媳妇等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对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拒绝赡养、抚养义务,实施家暴的行为,修改二稿明确应进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该子女为国家工作人员,可视情节给予记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在社会保障方面,修改二稿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部分或者全额代缴。

  县级以上政府应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通过发放老年护理补贴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独生子女、无子女的老年人,在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时,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提供必要的护理保障。

  社区建立老年人日常巡访制度

  修改二稿规定,社区及居委会、村委会应对本社区内的老年人建立信息档案和日常巡访制度。

  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举报投诉。公安部门应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等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受理老年人的报警、控告、检举,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城乡居民养老现状如何

  大多数老人首选与子女同住

  未来养老有啥打算,城乡居民养老现状如何?昨日,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发布了对西安市800位城乡居民开展养老需求专项调查结果。调查显示,56.2%的城镇老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于2000~4000元之间。

  生活状况

  老人们储蓄多在5万左右

  住房是老年人的安家立身之本,同样也是老人的养老资本之一。经调查,城镇和农村老年人户均居住面积分别为76.4平方米和149平方米。14.4%的城镇老年人还另有住房;农村老人即使曾有多余住宅也分给结婚成家单过的子女,往往不会有多余住宅。

  在被访老人中,城镇老人以独生子女为主,占42.4%,农村老人占9.2%;农村以两个子女为主,占到50.9%,城镇仅占31.4%。

  56.2%的城镇老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处于2000~4000元之间。44.6%的农村老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没有为个人养老进行专门储蓄。

  养老方式

  对子女养老期望农村大于城镇

  老人们期望如何养老?调查显示,与子女同住是大多数老人的心愿。其中,农村居民对子女养老的期望大于城镇居民,城镇中占三分之一左右,农村占到一半以上。单独居住是养老的第二选择。

  对于养老院,城镇的接受程度大于农村。城镇中、老年人瞄准社区居家养老方式。

  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有60%的城镇居民觉得“子女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经济条件照顾父母”;有59.8%的城镇居民认为“子女少,照顾父母的能力不足”;有22%的城镇居民认为“子女受父母照顾多,反哺意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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